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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电力都将商业化

日期:2014-12-18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电力网

2014
12/18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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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石油电力 商业化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近期成立的国企改革调研组和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等进行了多次讨论研究,目前对于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已基本达成共识,最早将于2015年年初出台。

    该权威人士表示,一方面关于国有经济或者国有资本的分类,基本上形成共识,确定公益类、商业类两大类。另一方面,在混改比例上,国企改革将进一步加大向民资开放力度,在竞争性领域,国资投资运营机构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或根据投资收益最大化决定引入战略投资者,不要求绝对控股。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清泰表示,分类是根据我国国有经济的功能进行的,因此,国有资本应当分成两类分别管理。而基于我国的特点,公益类分为具有政策性功能和具有收益性功能。政策性功能是作为政府实现特殊公共目标的资源,收益性功能则是需要获取财务回报,用于民生和公共服务。

   对于下一步国企改革路径,陈清泰在16日举办的“国企改革:探索与前瞻”会议上表示,国企改革根本意义在于,将从根本上理顺长期困扰我们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这意味着,国有资本的预期效能将主要通过市场而不是行政力量实现,从而保障我国在保持较大份额国有资本的情况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陈清泰表示,此次混改需要有三方面突破:一是改善股权结构,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放开国有股权的比例限制,国有资本可以控股、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不控股,这个应该由投资运营机构根据自身的需要,或者是根据投资收益最大化来决定;二是需要控股的将股权适度分散给两个或者几个,形成向后制衡的股权结构;三是引进养老基金、社保基金、公众基金等市场机构投资者,通过合理的股权结构,阻止大股东跨越董事会干预的状况。

    而对于外界最为关注的石油石化、电力、通讯等领域18家特定功能类央企的改革,国资委提出,对于自然垄断类央企,要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的改革,推进网络分离、独立运营、放开竞争性业务和环节,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接入。对于网络平台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和股权投资等渠道,吸收社会资本参股,在部分网络环节实行股权多元化;对网络平台、军品生产等特殊业务,实行以成本监管为基础,依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的机制。未来,石油石化、电力等都将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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