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近日,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对东北能源监管局在吉林省开展的电力协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希望对协管工作加强研究,各部门密切合作,把这项创新性工作依法抓好。
为进一步做好吉林省电力监管协管试点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深入研究推动协管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开展,近日,东北能源监管局、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在长春组织召开吉林省电力监管协管工作座谈会。在会上,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对电力协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希望对协管工作加强研究,各部门密切合作,把这项创新性工作依法抓好。
会上,东北能源监管局吉林业务办总结了2013年协管试点在吉林省全面推广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下阶段的努力方向。吉林业务办认为,一年来,在吉林省政府法制办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各市州政府法制办和供电企业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吉林省电力监管协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了协管员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统一了现场检查使用的《检查通知书》、《检查结果通知书》等文书,规范了检查程序和行为。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能源局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全省协管员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服务工作,积极参与企业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进网作业电工持证上岗检查等活动。没有发现协管违纪问题和电力用户投诉或举报事件。协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促进了吉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但由于协管工作刚起步,在理论和实践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电力监管机构和协管员之间关系松散,工作联系不紧密,协管员工作任务和业绩考核较为模糊,缺少刚性约束,对协管员学习培训力度不够等问题。下阶段将深入学习研究,增强试行协管制度的法律自信,加强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协管队伍的政策和能力水平;并注重总结完善,形成可复制的协管体制和制度。
会议期间,吉林省电力公司等单位表示将继续支持并做好协管工作,同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若干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