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发布了《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京能电力5.37+0.000.00%能电力拟以现金支付方式分别收购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和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国际”)各自持有的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隆发电”)28.86%和46.14%的股权。
2014年12月12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转来的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4236号),同意京能集团、京能国际将持有的京隆发电28.86%、46.14%股权转让给京能电力,转让价格不低于经核准的资产评估值24,588.72万元、39,311.28万元。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京能集团、京能国际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