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2007年是我国电力工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的一年。一年来,电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将保障人身、电网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在完善安全监管法规体系、电网稳定运行、推进电力应急管理、强化大坝运行安全和可靠性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的工作,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安全监管法规体系日趋完善。2007年,电监会印发了《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会24号令)、《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45号),编制了《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草案)》,为依法实施安全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
电力安全专项检查成效显著。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结合电力生产实际,电监会开展了保证十七大安全供电、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煤矿供电安全等多项工作的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企业的安全责任,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2007年初,电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电力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大力推动电力企业规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的同时,电力监管机构会同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重点开展了上海等七个省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合演练工作,增强了社会和公众的危机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处置能力。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和电力可靠性监管进一步加强。在大坝安全监管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召开2007年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会议,发布了《2006年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报告》,为推进了大坝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在电力可靠性监管方面,健全并完善了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了电力监管机构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发布了2006年电力可靠性指标,对2006年全国300兆瓦级、600兆瓦级火电机组进行了可靠性评价,使可靠性管理逐渐成为电力行业深入有效的基础性安全管理手段。
安全监管基础工作扎实开展。2007年,电力监管机构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在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安全供电、事故信息报告、事故调查处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并网发电机组安全性评价、协调网厂安全生产关系以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上半年,我国电力系统经受了百年不遇、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的考验,下半年,我们即将迎来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做好今年的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电监会将站在保证国家能源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将保证电力可靠供应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持续努力,扎实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二○○八年六月
一、基本情况
(一)电力生产、建设施工安全
2007年,电力行业在全国电力负荷屡创新高、电力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保持了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网事故、没有发生特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较2006年有大幅下降,电力人身伤亡事故较2006年有所减少,基本实现了2007年电力安全生产目标。
2007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9起,死亡7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6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相同;电力建设发生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3起,死亡6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6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
2007年全国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0起,均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死亡43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另外,2007年,由于自然灾害影响,全国共发生4起非责任人身伤亡事故,共死亡54人,失踪2人。
2007年,全国发生电网事故37起,同比减少11起;发生设备事故170起,同比减少56起,其中重大设备事故2起,同比事故起数相同。
图1 人身、电网及设备事故起数同期比较
图2 人身伤亡事故起数比例
图3 人身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比例
专栏一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分析
按事故原因分析,10起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中:3起为坍塌事故,死亡14人;2起为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0人;其他5起分别为高空坠落、交通、中毒、爆炸和火灾事故,共死亡19人。
按事故性质分析,14起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中:4起为自然灾害引起的非责任事故,死亡54人,失踪2人;10起为责任事故,死亡43人。
图4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原因
图5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性质
专栏二 2007年发生或认定的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1月7日,国家电网公司天津电力建设公司的分包单位江苏省江都市建设有限公司在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自备热电厂(2台300兆瓦机组)项目烟囱施工过程中,因对保暖火炉管理不善,炉火引燃烟囱保温防冻材料,致使在烟囱25.7米处的施工人员向地面撤离过程中5人死亡、2人烧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薄弱,施工方案未考虑高空作业发生火灾时人员的逃生自救措施。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月12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五工程局的分包单位温州通业建设工程公司在四川石棉县金窝水电站进行压力管道上斜段导洞掌子面施工时,因爆破产生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溢出,导致掌子面作业人员中毒,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工作面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章作业。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月17日,四川省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四川凉山州锦屏水电站水库左岸平台施工时,因施工区外约3000米高程的滚石砸中下方排架和堆码碴体,导致部分排架和与排架连接在一起的马道垮塌,造成4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未制定人员通过危险区域的规定,未在弃碴平台上设置承重标志,对可能发生落石的危险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4月10日,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局在四川雅江县两河口水电站场地平整及公路施工时,因受连续降雨影响土层松软,导致边坡坍塌,造成7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对边坡稳定性认识不足,没有按照施工技术措施中明确的作业方式组织施工,违章作业。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7月22日,四川省岳池送变电工程公司在广西柳州龙滩送出工程500千伏线路施工时,用于固定转向滑轮的钢丝绳断裂,鞭打到附近3名运输材料的民工,造成3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钢丝绳疲劳损伤,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缺陷,违章作业。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7月24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一工程局在辽宁省丹东市蒲石河水电站厂房施工中,作业人员乘坐三轮车途径厂房交通隧道时车辆失控,碰撞交通洞壁,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违反运输车辆禁止载人的规定,在下坡路段违章空档行驶,致使车辆失控。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8月5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局在重庆酉阳县金家坝水电枢纽工程引水洞进行喷浆施工时,一辆工程车碾压散放的雷管,引发附近的炸药爆炸,造成5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随意乱放混放民爆炸药、雷管,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8月24日,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包单位江苏省江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北开滦唐家庄坑口热电厂三期工程主厂房施工过程中,塔吊顶升作业时塔身折断坠落,造成6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9月18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一工程局在山西省河曲县黄河龙口水利枢纽工程施工中,作业人员在拦河坝左岸安装建筑塔机时,塔身在顶升过程中弯曲折断,致使塔机坍塌,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在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0月17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五工程局在云南文山州马鹿塘水电站二期工程进行清渣作业时,发生岩体塌滑,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2007年,认定1起发生于2006年的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2006年10月18日,清华同方环境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德州电厂二期3号机组脱硫装置试运行过程中,旁路门突然关闭,导致烟气阻塞,烟道压力增高,烟道脱硫系统烟气入口档板对面侧墙外侧倒塌,坍塌物将其下方临时工作间砸塌,致使7人被埋,其中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专栏三 2007年发生的重大人身伤亡非责任事故
7月19日,云南省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苏家河口水电站(3台80兆瓦机组)小江平坝石料场剥离工程施工区因连续降雨造成山体滑坡,总量3.5万立方米的泥石流冲垮了三间工棚,致使29人死亡,1人重伤,9人轻伤。
7月20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四工程局在青海省拉西瓦水电站工地施工过程中,由于连续多日降雨,工地左岸缆机平台后一高边坡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滑坡体落入左岸卸料平台和正在浇筑的大坝浇筑仓内,造成正在作业的8人死亡,11人受伤。
8月2日,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四工程局在华能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公司小湾电站工地施工中,因持续强降雨发生滑坡,滑坡体冲到水电十四局金属结构加工厂内,造成4人死亡。
8月10日,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四工程局在四川省投资集团公司田湾河大发水电施工中,因持续强降雨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施工人员住房被冲毁,导致10人死亡、2人失踪。
专栏四 2007年发生的重大设备事故
3月7日,浙江省台塑集团热电(宁波)有限公司(3台150兆瓦机组)1、2、3号机组同时跳闸,全厂对外停电。事故原因是供应厂用气的ABS厂自用气量瞬间增大,电厂供应气量不足,导致电厂仪用空气压力下降超限,且电厂3号空压机出口阀门的设定逻辑不当,在仪用空气压力降低时,没有自动关闭。现场工作人员不清楚该阀门作用,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三台机组同时跳闸非计划停运。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4月7日上午,华润(常熟)发电有限公司(3台600兆瓦机组,2号机组在检修中)正在运行的1号、3号机组同时跳闸,全厂对外停电。事故原因是该厂2号主变停运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在消除接地刀闸缺陷时,接地刀闸操作箱内铜丝滑落,造成交流电串入直流系统,导致发变组保护动作、机组跳闸非计划停运。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二)水电站大坝安全
2007年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稳定,没有发生垮坝、洪水漫坝等灾难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截至2007年底,在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安全注册和办理换证注册手续的水电站大坝175座。其中,属大型工程的大坝95座,占全国同类大坝总数的20.5%,水库库容合计2126.5亿立方米,占全国水库总库容的37%;装机容量合计58623兆瓦,占全国水电装机总容量的46%。175座大坝中,库容大于100亿立方米的大坝5座,库容大于10亿立方米、小于100亿立方米的大坝34座;装机容量大于1200兆瓦的大一型水电站19座,装机容量大于300兆瓦、小于1200兆瓦的大二型水电站29座;坝高大于200米的大坝1座,坝高大于70米、小于200米的大坝65座。
图6 175座水电站大坝按水库库容分布
图7 175座水电站大坝按电站装机容量分布
图8 175座水电站大坝按坝高分布
(三)电力可靠性
2007年,全国电力系统及电力设备基本安全可靠,运行稳定。
1、发电机组可靠性。
2007年,全国1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等效可用系数为92.93%,同比上升0.12%;台年平均非计划停运次数和时间分别为1.02次和47.93小时,均低于上年相应全国台年平均值。
全国40兆瓦以上水电机组等效可用系数为92.87%,同比上升0.92%;台年平均非计划停运次数和时间分别为0.80次和11.74小时,略高于上年相应全国台年平均值。
图9 2007年全国1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40兆瓦以上水电机组主要可靠性指标
2、输变电设施可靠性。
2007年,全国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架空线路可用系数为99.327 %,同比上升0.018个百分点;强迫停运率为0.253次/百公里年,同比上升0.022次/百公里年。
全国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的可用系数为99.550%,同比上升0.088个百分点;强迫停运率为1.302次/百台年,同比下降0.901次/百台年。
全国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断路器的可用系数为99.773%,同比上升0.071个百分点;强迫停运率为1.664次/百台年,同比下降0.511次/百台年。
图10 2007年全国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主要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指标
3、供电可靠性。
2007年,全国城市10(6、20)千伏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率(RS-1)为99.882%,同比提高0.033个百分点。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10.360小时,同比减少2.831小时。其中故障停电时间2.261小时,预安排停电时间8.099小时。
图11 2007年各区域电网10(6、20)千伏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指标
二、监管评价
2007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电力应急管理,保持了电力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实现了2007年初提出的“三杜绝、三防止、一维护”电力安全生产目标,圆满完成了迎峰度夏和党的十七大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供电任务,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专栏五 “三杜绝、三防止、一维护”电力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杜绝电网大面积停电、杜绝电厂垮坝事故的发生;
防止重大以上环境污染、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防止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
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一)电力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各电力企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按照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电力安委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国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不断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和科技创新,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进一步夯实了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构建了电力“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专栏六 部分电力企业开展的特色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百问百查”活动, 要求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按照“学法规制度、问责任落实、查问题隐患、改工作差距”要求,查找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南方电网公司完成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框架研究,体系涵盖了电网企业安全和生产管理的范围、工作内容、管理关键点和工作要求,解决了安全生产“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并在15个基层单位启动试点工作。
大唐集团公司推进机组标准化大修,落实大修监理制,加强大小修的修前准备和修后评估,同时,针对影响机组可靠性的共性问题,要求各单位深入开展了以防止锅炉“四管”泄漏和热控二次系统故障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了机组运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中电投集团公司将2007年确定为“安全生产执行力建设年”,制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行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大力推进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以及发挥领导者表率作用和完善监督考评机制等方面着手,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执行力建设。
中广核集团公司为做好“多项目、多基地”模式下核电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编写了《核电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指引》,进一步规范核电工程建设期间安全、质量、环境的管理工作,强化安质环的监督管理力度,推动企业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党的十七大安全供电
电力行业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保证十七大安全供电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保证十七大安全供电工作的组织体系,完善重要用户和活动场所保电方案和应急专项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会议期间,各单位团结协作、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保电工作。电网企业加强调度管理,加强对重要变电站、输电线路和二次系统的检查巡视,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稳定;发电企业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严格执行调度指令,确保机组安全发电。会议期间,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零事故报告”制度,做到了指挥层级分明、职责清晰到人、信息传递有序、工作落实到位、事故处理迅速,确保了会议期间全国、特别是华北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了北京地区可靠供电。
专栏七 电力行业保证十七大安全供电工作情况
华北电网公司针对十七大保电工作,制定近百项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措施,会议前夕组织15家发供电单位、变电站近600人开展了保十七大安全供电联合反事故演习。
北京电力公司详细梳理35户十七大重要保电客户的内外部电源情况,编写了《十七大供电保障手册》,安排对167处隐患点进行24小时重点值守,确保电力可靠供应。
(三)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
2007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电监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大部分电力企业从建立组织保障、制定方案措施、抓好宣传动员和做好自查自改等方面进行部署和检查,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电监会《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37号)和《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办安全〔2007〕71号)要求,电力企业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努力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质量,隐患排查工作取得了实效。2007年电监会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督查的4家中央企业中,国家电网公司排查出隐患20305项,完成整改12986项,其中重大隐患976项,整改606项;大唐集团公司排查出安全隐患2776项,整改2339项,其中重大隐患34项,整改21项;中电投集团公司查出较大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1250余项,其中80%以上都进行了整改;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排查出安全隐患5153项,整改4789项,其中7项重大隐患正在由集团公司监督整改。
专栏八 2007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特点
安全检查力度大。电力企业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深入电力生产、施工一线,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管理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对不安全事件及时进行通报。如天津市电力公司成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8个检查组,深入24个单位的班组、检修基建现场,提出和提出上百条建议和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深入开展。
隐患排查整改重点突出。电力企业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电网企业重点从电网安全、电力二次系统、人身、设备、防汛防台、重要用户供电安全等六个方面排查安全隐患;发电企业重点排查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并网运行设备、火灾等方面的隐患;各电力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对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和外包队伍管理等方面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重点整改。
整改措施到位。一是制定规章制度,督促隐患整改。湖北省电力公司建立了挂网督办和定期通报制度,把专项行动和企业自身安全检查排查出的各种隐患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对重大隐患实行专题、专人督办。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黑龙江省电力公司针对鹤岗供电公司排查出的网架薄弱问题高度重视,安排资金1.2亿元,建设2条220千伏线路和一台220千伏主变,努力提高安全供电可靠性。三是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控制安全风险。黑龙江兴福500千伏变电站工程,加强了建设单位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核与执行,将重大作业风险的控制措施纳入作业指导书。
落实防范措施。电力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和施工现场危险源分析预控,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天津国投北疆发电厂的取水工程,因在海上作业,安全风险较大,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经过分析,建立施工人员挂牌上岗制度、快速回撤通道、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和每个作业面配备足够数量救生衣等四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2、深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2007年深化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电力企业对列入国家、地方计划内的火电、水电和核电建设项目,尤其是地质条件复杂的水电建设工程进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控制电力建设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重特大事故,实现了年初提出的建设事故死亡人数在2006年基础上下降2%的目标。
专栏九 电力企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点
加大专项整治的工作力度。电力企业细致梳理排查施工现场隐患,加大了督查和监控力度。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针对水电工程点多、面广、安全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组织对703个项目进行了督察。葛洲坝集团公司印发了《关于加强在建工程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通知》,确定了30个年度重点监控项目。
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一些项目建设单位除了在与施工单位的承包合同中对安全生产费用做明确规定以外,还在合同外另外追加了专项费用,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补充费用。如中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规定,除承建单位总价承包的一般安全措施费以外,另外增加合同总价的1-1.5%作为施工期专项安全补偿和考核奖励费用,目前,拉西瓦工程建设安全防护费用已追加投入1.94亿元,针对高边坡治理还将增加近亿元的投入。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电力企业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和农民工进行专项培训,基本做到了各类人员持证上岗。大唐韩城二厂二期工程,针对高处施工危险作业面不断增多和新劳动资源不断补充的实际情况,建设和监理单位共同开展了对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48课时的安全教育,各施工单位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按照要求进行了项目、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近年发生的各类事故,电力企业认真地、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防范措施。拉西瓦工程“7.20”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工程建设进度,并对拉西瓦工程地质情况进行深入调查,重新评估稳定状况,不断加大安全投入,采取一切技术手段,确保施工安全。
3、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电监会《重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电监安全〔2007〕71号)要求,电力企业深入开展重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据统计,重要电力设施比较集中的12家中央电力企业共排查各类隐患2153条(项),其中1703条(项)已经完成整改,整改率79%,其他隐患正在整改中或者已经制定了整改计划。
专栏十 部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中电投集团公司的重要电力设施隐患排查工作覆盖了所有单机容量300兆瓦以上或者规划容量800兆瓦以上的火电企业和装机容量300兆瓦或水库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水电站,同时要求不在此范围内的企业也要参照方案的标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力求实效。
西北电网公司750千伏兰州东变电站提出了“三查三促”的做法,即以查促管,优化状态巡检机制;以查促建,建立健全二次现场工作安全体系;以查促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有力保障了750千伏输变电示范工程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中电投辽宁抚顺发电厂针对因邻近露天矿深采和复杂地质等原因造成的厂房主体、厂区地表及主要建(构)筑物变形、裂纹等重大隐患,加大了治理力度并提出具体措施,聘请专家进行现场地质灾害评估,投入大量资金对断裂层和地基注浆治理,有效延缓了因沉陷产生的变形。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海渤湾电厂三期工程已投产的锅炉再热器热段钢管,由于制造厂家、经销商违反合同要求材质,提供假冒进口产品的情况,将其列入重大安全隐患并决定逐步更换,目前已采取降压方式维持运行并做好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四)电力应急管理工作
大部分电力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06〕29号)和《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11号)要求,建立健全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编制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事故预测预警,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1、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007年,在电监会及各派出机构的积极推动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重点城市的地方各级政府相继成立了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协调电力应急工作。电力企业也不断完善电力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并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体系,形成了区域电网、省级电网、地区级电网、县级电网四级应急处置网络。各发电集团公司均制定了本公司系统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应急工作规范,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组织体系。
2、电力应急预案逐步细化。
电力企业不断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初步建立集团公司—省、分(子)公司—供电公司(电厂)的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完成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三大类预案的编制工作。
专栏十一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南方电网公司编制了《公司应急总体预案》和《公司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为规范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国电集团下发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基本覆盖企业内部可能出现的重大事件,指导企业预案编制工作。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应急模拟演练的级别、次数、质量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每一次演练过程摄像,为演练后对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估。
西北电网公司针对2007年西北地区气温高,雷雨多,及时制定《工程夏季施工安全紧急预案》,明确防汛、防雷、防大风、防泥石流等预防自然灾害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及预案启动方法。
3、应急演练得到大力推进。
在电力监管机构、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电网企业积极开展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合演练,有效检验和提升了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此外,各发电企业也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多层面、不同专业类型的应急演练。
专栏十二 2007年电力监管机构、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联合开展的电力应急演练情况
5月,福建省暨福州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练。
6月,上海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练。
6月,陕西省暨西安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练。
7月,杭州市和宁波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练。
8月,江苏省暨南京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练。
12月,安徽省暨合肥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练。
12月,贵州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练。
4、电力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工作全面展开。
部分电力企业建立了事故预防预警的制度和措施,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和监控工作,认真组织安全评价、设备检修和维护,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隐患,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专栏十三 部分电力企业安全事故预测预警工作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针对西藏电网安全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帮扶和电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科学指导西藏电网安全发展和安全管理。
南方电网公司制定了《防止断路器和保护拒动维护规定》,规范了设备巡视、预试和定检等特殊维护工作,有效杜绝了开关及保护设备拒动引起的电网事故。
华电集团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实时监测系统,实现了对所属70多家电厂安全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提高了安全管理的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5、电力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明显增强。
在电力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中,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电力应急管理原则,电力企业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把事故和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保障了电力的可靠供应。
专栏十四 2007年几起电力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3月初,华北、东北、山东沿海地区遭遇温带风暴潮袭击,部分地区出现自1951年以来最严重的特大暴风雪,供电设施严重毁坏, 有关电力企业迅速启动预警机制,实施应急预案, 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实现了受灾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迎峰度夏期间,淮河流域发生自1954年以来最严重的洪涝灾害,重庆市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洪灾,山东、湖南、湖北等地区发生特大雷暴雨,相关电力企业积极应对,全力进行抢险救灾,有效减小了洪灾对电力设施的破坏,保障了受灾地区的电力供应。
青海拉西瓦水电站工程“7.20”自然灾害事故后,中电投集团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了应急管理,8月30日凌晨,因持续降雨紧急启动了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应急预案,要求作业区域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避免了一起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6月3日,云南省普洱市发生6.4级地震,云南电网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全方位开展抗震减灾工作,6月10日,全部乡镇恢复供电,赢得了当地政府和电力用户的肯定。
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7月16日、7月28日和8月12日三次应对洪水的过程中,成功启动了《防洪应急预案》,保证了大坝安全,保证了流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
电力企业作为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责任主体,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建立健全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积极开展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工作,在大坝补强加固、信息化建设和隐患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1、大坝安全注册工作情况。
2007年大多数电力企业都能按照要求及时申请初始注册或换证注册,积极配合大坝安全注册现场检查(抽查)工作,大坝安全注册工作不断推进。
专栏十五 大坝安全注册工作情况
棉花滩大坝、华光潭一级大坝、华光潭二级大坝、芹山大坝、周宁大坝、过渡湾大坝6座大坝完成了初始注册。
龙羊峡大坝、岩滩大坝、紧水滩大坝、石塘大坝、云峰大坝、洪门大坝、乌江渡大坝、东风大坝、太平湾大坝、红枫大坝、百花大坝、红岩大坝、修文大坝、窄巷口大坝、红林大坝、普定大坝、水口大坝、安砂大坝、东江大坝、小东江大坝、太平哨大坝、宝珠寺大坝、桓仁大坝、回龙山大坝、映秀湾大坝、渔子溪大坝、耿达大坝、上标大坝、平地哨大坝29座大坝完成了换证注册。
云南绿水河大坝、云南以礼河二级大坝完成了补强加固工程,注册等级由丙级变更为甲级。
李家峡大坝、铁门关大坝、大山口大坝、托海大坝、高沙大坝、船场溪、二滩大坝、铜头大坝、雨城大坝、天生桥一级大坝、凌津滩大坝、五强溪大坝、鱼潭大坝、贺龙大坝、百龙滩大坝、天荒坪上库坝、天荒坪下库坝、斑竹大坝、雍口大坝、沙县城关大坝、孔头大坝21座大坝完成了换证注册检查。
甘肃龙首二级大坝、福建周宁大坝、湖北过渡湾大坝、湖北松树岭大坝、贵州洪家渡大坝、广东泉水大坝、青海公伯峡大坝、广西乐滩大坝、云南崖羊山大坝、云南那兰大坝10座大坝完成了初始注册检查。
四川铜街子大坝、四川小关子大坝、福建芹山大坝、北京珠窝大坝、北京落坡岭大坝5座大坝完成了注册抽查。
2、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工作情况。
2007年大多数电力企业都能按照电监会颁布的定检规划及定检工作年度计划及时落实资金、人力,积极配合大坝中心的定检活动,保证了年度定检工作的开展;对定检发现的缺陷和隐患,电力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开展补强加固和缺陷处理,不断改善大坝运行安全性态。
专栏十六 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工作情况
2007年,长湖、龙首一级、凌津滩、湖南镇、黄坛口、陈村、纪村、珠窝、落坡岭、安砂、龚嘴、高坝洲、八盘峡、盐锅峡、流溪河、映秀湾、渔子溪、耿达、范厝、峡阳、太平哨、贺龙、鱼潭、罗湾、左江、浮石、雪山湖、螺丝湾、白水峪、大广坝、贡川31座水电站大坝启动了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工作。
第三轮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工作自2005年启动以来,有78座水电站大坝已经开展第三轮大坝定检,到2007年底,已经已有41座水电站大坝完成了大坝定检专家组工作,其中葛洲坝大坝、大峡大坝、上犹江大坝、小山大坝、托海大坝、镜泊湖大坝、富春江大坝、铜头大坝、雨城大坝、普定大坝、新丰江大坝、枫树坝大坝、石泉大坝、安康大坝、沙溪口大坝、徐村大坝、沙河上库大坝、潘家口下池大坝、青铜峡大坝、百丈漈一级大坝、铁门关大坝、大山口大坝、百龙滩大坝、高砂大坝、孔头大坝、斑竹大坝、沙县城关大坝、哈巴河山口大坝28座大坝已经完成安全等级审查。此外,还完成第二轮大坝定检的丰满大坝、东风大坝、池潭大坝的安全等级审查。
丰满水电站大坝评定为病坝后,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完成了溢流面防渗处理,并开展了全面治理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加快了丰满大坝加固处理的工作进程。
3、大坝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
2007年大多数电力企业重视大坝安全信息化建设,充分认识到这是加强大坝安全监管、提高企业自身大坝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和相关工作。
专栏十七 大坝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
天荒坪上库坝、天荒坪下库坝、十三陵上库坝、成屏、新安江、陈村、纪村、广蓄上库坝、广蓄下库坝、湖南镇、黄坛口、二滩、莲花、水口、龙羊峡、沙溪口、天生桥二级、大化、万安、大峡、小峡、大朝山、拉浪、洛东24座大坝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已经完成。
漫湾大坝、新丰江大坝的信息化建设正在进行之中。
中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的大坝安全信息分系统的建设工作已经完成。
(六)电力可靠性管理
大部分电力企业能够按照《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会24号令)要求,建立并完善电力可靠性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规范可靠性信息的统计和报送,深入开展可靠性技术应用和火电常规机组可靠性评价工作,促进可靠性管理同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的紧密结合,使可靠性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了电力设备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提高了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
专栏十八 部分电力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狠抓可靠性数据管理,力求做到可靠性数据真实再现生产实际。
南方电网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制定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十一五”城市供电可靠性规划》,着力提高电网设备可靠性管理水平。
部分发电企业以减少非计划停运和延长检修间隔为目标,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全面提升了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
专栏十九 2006年度600兆瓦、300兆瓦级火电机组可靠性金牌机组
(以机组可靠性综合评价指标为序)
600兆瓦级金牌机组为:
1.山东华电邹县发电厂6号机组
2.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
3.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
4.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
5.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号机组
6.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
7.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
8.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
9.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
10.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
300兆瓦级金牌机组为:
1.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厂4号机组
2.大唐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
3.浙能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
4.国网新源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
5.深能深圳妈湾发电总厂6号机组
6.华能汕头电厂1号机组
7.华能上安电厂3号机组
8.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8号机组
9.广州控股东方电力有限公司3号机组
10.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电网大面积停电的风险依然存在。互联电网规模不断扩大,加之交直流混合运行、高低压电磁环网的存在,使得电网运行方式安排更加复杂,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控装置的管理难度加大;新机组投产较多、部分大电源外送通道输电容量不足、某些地区小火电关停比较集中,造成部分线路负载过重、部分电网输电瓶颈现象比较突出;配电网结构不合理、供电可靠性差,设备陈旧老化;部分输变电设施建设标准偏底,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不确定性因素给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构成严重威胁。
(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电力企业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够,与《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及其六个配套方案(电监安全〔2007〕34号)要求相比,安全防护工作进度滞后;部分单位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管理和应急管理还不完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审计管理、培训管理、安全评估等制度尚未建立,应急预案存在职责不清、内容不完整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有些单位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在装备、技术和配置上存在薄弱环节;有些单位二次系统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制约了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燃煤供应紧张对电力安全带来一定影响。2007年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电煤供应持续紧张,火电厂存煤减少,部分地区火电厂存煤低于警戒线,甚至发生机组缺煤停机现象。同时,电煤价格持续上涨,火力发电生产成本增加,经营压力加大,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一定影响。
(四)电力应急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常态化应急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电力应急预案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部分专项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之间,电力企业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应急预案的衔接上还存在问题,缺乏协调统一的应急联动机制;应急演练、培训和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入开展。
(五)影响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电力建设项目多、管理跨度大、技术和安全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大量工程分包转包等现象,构成电力建设的安全隐患;部分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安全管理薄弱,尤其是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较大的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压工期、抢进度,安全措施经费投入不足、使用不当的现象较为普遍;电力建设、施工等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专栏二十 2007年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多发的企业名单
■ 江苏省江都市建设有限公司在2007年1月、8月火电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分别发生了2起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在2007年水电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分别发生了5起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2007年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的50%和43%。
(六)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存在隐患。一些企业大坝安全法规的落实有待加强,运行大坝未按规定办理初始注册或换证注册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大坝防洪标准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泄洪设施存在缺陷;有的大坝裂缝较多,个别大坝裂缝规模较大,随着使用年限延长,大坝的安全性变差;部分大坝监测项目不全、监测设备老化、监测精度低,个别大坝甚至没有布设监测设施;少数电力企业撤消水工管理机构,裁减水工人员,大坝安全管理工作被弱化;有的电力企业将大坝安全管理工作完全外包,以包代管;一些电力企业大坝安全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相对较差,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也不够,且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相对较少。
专栏二十一 多次督促仍未申请初始注册的部分水电站大坝
1.青海尼那水电站大坝
2.四川福堂水电站大坝、四川沙牌水电站大坝
专栏二十二 多次督促仍未办理换证注册的部分水电站大坝
1.福建池潭水电站大坝、福建古田溪一~四级水电站大坝
2.湖南花木桥水电站大坝
(七)地方和外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薄弱。部分地方和外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缺乏周密的组织和完善的措施,安全生产制度得不到认真执行;对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形成系统的可靠性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甚至个别电力企业还未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专栏二十三 部分未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企业和电厂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厂
■ 福建后石发电厂、福建湄洲湾发电厂、福建水口水电厂
■ 江苏太仓港协鑫发电公司
■ 广西来宾B厂
四、监管意见
(一)针对我国互联电网规模不断扩大,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问题日趋复杂和突出的情况,电力企业要深入做好系统稳定性研究,使电网安全建立在扎实的科学分析基础之上。针对电力设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足的问题,对电网规划、电源布局、城市和重要用户自保电源等方面进行科学分析,提高电力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电网输电线路设防标准进行研究,搞好优化设计和差异化设计;加强配网建设和老旧设备改造力度,加大配网建设投入,将配网建设纳入正常的规划、建设、管理程序,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二)电力企业要强化电力应急管理,加快电力应急平台建设,建立起电力应急信息指挥平台、电力应急通讯保障等应急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指挥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应急队伍和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网网之间、网厂之间、电力企业与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和协调联动机制;针对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演练的性质、特点和类型,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意见和应急演练范本等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指导性;完善电力应急预警预测,与气象等有关部门畅通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有针对性地健全、细化预防灾害事故的应急机制;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场所的应急管理,推动重要用户、重要场所应急备用电源的配备,加强对重要用户自备电源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基层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三)各单位要按照《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加强对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安全自动控制装置等二次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健全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组织保障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防护管理、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强网网之间、厂网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同步做好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进一步完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落实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各项技术措施,对本单位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进行全面评估和加固,提高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整体工作水平,确保电力二次系统正常运行和电网安全稳定。
(四)电力企业要贯彻实施《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电力建设项目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电力建设单位担负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科学的、严密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巩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强化电力建设施工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手段实施对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始终处于受控和在控状态。
(五)电力企业要继续健全并落实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大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水工管理机构的合理设置和人员的相对稳定;加强大坝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消缺和整治;按照电监会有关规章的要求,强化大坝安全注册、定检和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梯级水库洪水调度方案,完善防洪应急预案,开展应对超标准洪水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研究和落实。
(六)电力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细化隐患排查标准,加强和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和安全现状评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有效治理和持续改进的全过程管理。
(七)电力企业要加强同地方政府、煤矿、铁路、交通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落实煤源,做好电煤供应和储备,保持电煤库存处于合理水平;要建立并完善燃煤供应预警和应急机制,做好事故预想,强化应急管理,确保机组正常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