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公司2014年11月27日收到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开投”)通知,国开投于2014年11月24日——11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黔源电力12.04-0.15-1.23%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7,485,9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5%。
本次股份减持后,国开投持有本公司股份15,152,8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6%。国开投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股份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进行交易,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在持有本公司股票期间作出了以下承诺:
(1)2005年2月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公司2005年3月3日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2005年11月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的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在承诺期间国开投履行了上述承诺。除此之外,国开投未有其他股份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的函》;
2.股东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