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蚌埠市铁通公司固镇营业点负责人将5000元差额电费、10000元用电违约金交到固镇供电公司。至此,该公司通过营销MlS系统电量分析的一起违约用电事件查处宣告结束。
今年7月初,该公司用电检查中队在营销MlS系统中对客户电量进行分析时发现,城关镇黄桥路北段居民用电客户刘某近几个月用电量增幅较大,月用电量从年初的100千瓦时左右增加到1500千瓦时左右。而营销MlS系统客户资料上显示,该客户用电性质没有改变,仍属居民生活用电。
7月12日,该公司用电检查中队对这一客户的用电情况进行核查。经查,该客户房屋已于去年12月份卖给蚌埠市铁通公司,设立铁通固镇中断站,用来发射铁通用户信号。机房安装运行后,蚌埠市铁通公司既没有变更用电户名,也没有申请变更用电性质,继续以刘某的名义按居民生活用电缴纳电费,构成违约用电行为。该公司用电检查中队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时,蚌埠市铁通公司不予接受,经过检查人员对电力法规的耐心解释和宣传,最终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违约用电行为,主动到供电公司交了差额电费和用电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