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第三届亚洲风能大会暨国际风能设备展览会”上,与会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厂商代表纷纷表示,我国的风力发电技术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日臻成熟,商业化机组的单机容量越来越大,风力发电的成本进一步降低,风力发电的运行可靠性和发电成本接近常规火电,随着今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和4月20日《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通过审议,我国风力发电正迎来大规模发展新时期。
发展风电是大势所趋
在对我国一次性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前景做出深度剖析后,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黎发贵认为,大规模发展风力发电是我国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这是因为:煤炭、石油、铀矿等矿物资源将在不到200年的时间内枯竭,而太阳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还不具备规模化、商业化开发利用条件。
目前,煤炭在我国一次性能源的生产和消费中占70%左右,在电力构成中约占75%。燃煤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大气污染、居高不下的煤炭价格所带来的市场压力,以及煤炭运输铁路不堪重负的压力等。从我国已探明的煤炭可采储量来看,可开发利用的时间大约仅能维持到2050年前后,因此,发展前景黯淡。
我国的石油资源自给能力严重不足,己连续多年进口原油和成品油,进口的数量超过1亿吨,是列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要维持国内经济持续发展,长期依赖石油进口的局面是难以改变的。石油的开采终有资源枯竭的一天,专家预测,从全球角度看,2050年前后石油将枯竭。
天然气在我国一次性能源的生产和消费中所占的比重不大,而天然气作为化工业的重要资源,也不可能期望过多地将其作为能源来使用,且我国的天然气的储量并不大。
由于我国天然的铀矿资源严重不足,依赖进口铀资源发展核电的前景黯淡,而且核电一旦出现事故,将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发展核电的比重不可能有较大的提高。
在我国目前的电源构成中,水电占24.24%,水能开发已超过1亿千瓦,占可开发量的约1/4,专家预测到2030年将达到可开发量的60%以上,届时可开发的水能资源也所剩无几。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开发利用太阳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发电的技术在近年来有了迅速的发展。我国虽然在这些方面资源丰富,但由于发电成本较高,进行规模化、商业化开发利用则为期还远。
在当今世界可再生能源开发中,风力发电是除水能外,技术最成熟、最具有大规模开发和商业开发条件的发电方式。据统计,我国陆地可利用风能资源约2.5亿千瓦,加上近岸海域可利用风能资源,共计约10亿千瓦,大于我国的水能资源储量。我国开发利用风能资源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其发展却很快。20世纪90年代以来,并网风电场装机容量以平均每年30%左右的幅度递增,到2005年年底,国内已有15个省、区、市建设了61个风电场,风力发电总装机规模已达到126万千瓦。
黎发贵说,随着风力发电技术的不断发展,风电机组制造成本和项目开发成本的不断降低,发展风力发电是大势所趋。
风电发展迎来政策东风
专家指出,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风力发电发展相对滞后于世界风力发电的发展,主要表现为没有形成健全的风力发电产业体系,这是由于缺乏对发展风力发电有利的优惠政策,设备长期依靠进口的局面未能改变,以及人们对发展风力发电认识上的片面性等诸多方面造成的。
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该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应该说,这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个里程碑。该法的核心内容体现在:电网企业要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价格主管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经济合理的上网电价;再生能源高于常规能源的平均上网电价的部分,电网企业在销售电价中分摊。
2006年4月20日,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审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有关部门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将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5%左右,其中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000万千瓦。以目前的126万千瓦计算,未来15年内年均新增装机容量近200万千瓦。在风能资源相对丰富的内蒙古等北部地区,风电产业已成海内外资本竞相追逐的热点。
由于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积极政策导向和支持风电开发的明确发展规划,目前不仅各大电力集团,而且有关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也纷纷地进军中国风力发电行业,风力发电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景象。在第三届“亚洲风能大会暨国际风能设备展览会”上,记者看到,来自国内及美国、德国、日本、荷兰、丹麦等20多个国家的110多家展商把1万平方米大的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挤得水泄不通,几乎所有国际知名风电设备制造商悉数到会,而且GE、GAMESA、VESTAS等数十家跨国企业的地区总裁和主要领导亲临会场寻找商机。
把好政策落到实处
业内人士指出,《可再生能源法》等促进我国风力发电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已经出台,下一步国家应切实把这些好政策落到实处。
——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可再生能源法》为我国风能资源开发提供了有利条件。为使我国风能资源开发走上正常、健康的发展轨道,国家还应以建立风力发电的市场化机制为基本出发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使法规和政策更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投资人的合理回报,使我国的风能资源开发能得到快速发展。
——进一步做好风力发电开发的前期工作。我国的风能资源丰富,但目前所掌握的风能资源的储量和分布资料是粗略估计的,难以满足风力发电开发的要求,因此,需要进一步做好风力发电开发的前期工作。
——电网的系统规划应与风力发电发展规划相配套。长期以来,我国电网系统的建设主要是与火电和水电的发展相适应的,风力发电的发展对电网系统的结构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电网的接入问题已经成为制约风力发电发展的瓶颈问题。例如:风能资源丰富的内蒙古、甘肃等地,目前很多地方电网还没有覆盖到;今后大规模开发近海风电场等,不仅接入电网的技术难度大,而且一般都处在电网的末端。因此,国家应统筹规划电网系统,以适应我国大规模风力发电开发的发展需要,同时,随着风力发电装机规模的扩大,在电源点的布局上要加大抽水蓄能电站的选址建设,以形成风电、水电互补,克服和减少风力发电电能质量由于随机性所带来的弊端。
——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风电机组本地化。以前,大部分风电场的建设都是引进国外的风力发电机组。由于进口设备价格很高,使得许多风力发电项目单位千瓦综合造价高、电价过高,这也是我国风力发电发展一直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国家有必要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技术、贸易结合等方式,本着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使我国逐步掌握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制造技术,以加快我国风力发电机组本地化进程。风力发电机组本地化率提高后,风电场的综合造价将会降低,有利于我国风力发电的发展。因此,我国大力发展风力发电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风力发电机组国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