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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日期:2013-09-17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电力网

2013
09/17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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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缆 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电缆       编号:临2013-061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普药业。英文名称:S&P Pharmaceutical  Co.,Ltd.(简称S&P)。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名称: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远东电缆。英文名称:Far East Cable Co.,Ltd.(简称Far East Cable)。

  原章程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及电缆产业和医药产业的常务资深副总经理、资深副总经理、常务高级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资深财务总监、高级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高级技术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 (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行政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生产官) .

  现修订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资深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资深财务总监、高级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高级技术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 (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行政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生产官) .

  原章程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托丰富的中、藏药药材资源优势,在扩大已有名优拳头产品生产规模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开发新产品;拓宽购销渠道,完善购销网络,把公司建成科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现代化企业,为人类的健康服务,为全体股东的利益服务。

  现修订为:公司的经营宗旨:创造价值,服务社会。

  原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胶囊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颗粒剂、口服液、片剂、煎膏剂、酊剂(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保健食品、三普好血牌胶囊、三普牌红景天胶囊(有效期至2013年9月10日);收购、种植、加工中药材、藏药材;高科技产品开发、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收购与兼并;仓储业、物流;信息咨询、农业运输车生产;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现修订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材料、电缆附件、电力金具的设计、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电力规划设计、电力投资建设、电力管理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投资(仅限公司自有资金);仓储物流(不含运输、不含危险品)。

  原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总经理(首席执行官)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常务资深副总经理、资深副总经理、常务高级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资深财务总监、高级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高级技术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行政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生产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及电缆产业和医药产业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常务资深副总经理、资深副总经理、常务高级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资深财务总监、高级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高级技术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行政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生产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订为:公司设总经理(首席执行官)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资深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资深财务总监、高级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高级技术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行政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生产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资深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资深财务总监、高级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高级技术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行政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生产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原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现修订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中涉及“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的条款按照《公司章程》一并修订为“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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