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力公司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自天津市从去年7月1日试行阶梯电价到今年6月底,一档用户覆盖率为91.77%,也就是说,有超九成用户缴纳的电费为0.49元/度的最低标准,今年上半年,居民用电量比同期下降超3个百分点,节能效果初显。
从去年7月1日起,天津市“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将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为每月不超过220度的电量,电价保持每度0.49元不变;第二档为每月221至400度之间的电量,电价每度0.54元,比第一档提高0.05元;第三档为每月超过400度的电量,电价每度0.79元,比第一档提高0.3元;居民阶梯电价以年度为周期结算。
截至今年6月底,一档用户覆盖率为91.77%,二档用户覆盖率为6.89%,三档用户覆盖率为1.34%.使用一档电量和二档电量用户覆盖率为98.66%,覆盖率高于国家指导意见设定的一档80%,二档95%的设定值。今年上半年,本市居民生活用电量达35.53亿千瓦时,较同期下降3.09个百分点,节省下来的电量足够10万家庭用1年。市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表明居民正常用电需求负担合理,较高用电需求客户负担增加较多,国家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目标得到体现。
三档用户覆盖率为1.34%,也就是说,还有部分居民在过去一年内每月平均用电量超400度。这部分居民用电量大的主要原因是节能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居住在大型住宅内的居民,由于住宅面积大,大功率电器多,造成用电量较大;还有部分居民由于在实施阶梯电价前安装有大功率的电采暖等设施,成为用电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