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受国家能源局委托于近日出台了电力“二十条”,即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实施方案二十条措施。知情人士今日向本报表示,山西省发改委将于八月底前发出首批“路条”。有专家指出,山西受托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是国家行政审批体制特别是能源审批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对山西而言,则是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的多得之举。
作为内地主要的煤炭调出省区,目前山西已堆存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煤达10亿吨以上,且每年新增1亿吨以上,但年利用量仅为2000万吨。而据有关资料,全国堆存的煤矸石已超过50亿吨,其中规模较大的矸石山就有2600多座。山西省发改委主任王赋表示,发展低热值煤发电,不仅可以实现化害为利,而且对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调整能源结构作用重大。以去年为例,全年山西省共产生低热值煤1.7亿吨,若全部用于发电,将节约置换出高热值原煤1亿吨,效益可观,且从根本上改善了矿区环境质量。
规划到“十二五”末,山西省电力装机规模达到0.8至1亿千瓦,其中外送电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至4500万千瓦。在新增电力装机容量中,低热值煤发电约2000万千瓦左右,规模最大。据山西省发改委能源处处长崔敏介绍,目前,山西现有5800万千瓦装机容量中,低热值煤发电只有485万千瓦,仅占总装机容量的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