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继电保护及与之相关的设备、网络等应按照双重化原则进行配置,双重化配置的继电保护应遵循以下要求:
(1)每套完整、独立的保护装置应能处理可能发生的所有类型的故障。两套保护之间不应有任何电气联系,当一套保护异常或退出时不应影响另一套保护的运行。
(2)两套保护的电压(电流)采样值应分别取自相互独立的合并单元。
(3)双重化配置的合并单元应与电子式互感器两套独立的二次采样系统一一对应。
(4)双重化配置保护使用的GOOSE(SV)网络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当一个网络异常或退出时不应影响另一个网络的运行。
(5)两套保护的跳闸回路应与两个智能终端分别一一对应;两个智能终端应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分别一一对应。
(6)双重化的线路纵联保护应配置两套独壶的通信设备(含复用光纤通道、独立纤芯、微波、载波等通道及加工设备等),两套通信设备应分别使用独立的电源。
(7)双重化的两套保护及其相关设备(电子式互感器、合并单元、智能终端、网络设备、跳闸线圈等)的直流电源应一一对应。
(8)双重化配置的保护应使用主、后一体化的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