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扬中供电公司领导带队组成7个督察小组,结合省、市公司提出的“全面找差”活动要求,分别对运行操作、设备检修(班组)、生产现场等各督察区开展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全督察工作,各小组由1名职能部门负责人担当安全监督联络员,手持“安全督察指导卡”,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行“执法”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行为现场记录并明确责任部门限期整改。这是扬中公司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生产现场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控、在控的一项重要举措之一。
该公司结合《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运用“三级联动、三个结合”的工作方法,创新督察机制,确保安全督察机制在一线稳步推进,层层落实。
“三级联动”全面指导。一是公司领导带头督察。由公司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组分阶段有重点地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作动态,了解安全情况,加强现场指导。二是安监部联合督察。安监部年初拟定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督察日程表、记录情况统计表、安全督察指导卡,通过建立领导督管、安监部督办、部门联络机制,共享督察信息,互通整改情况,形成闭环管理。三是部门之间交叉督察。通过领导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参与,开展交叉督察,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个结合”层层落实。一是定期督察与随机督察相结合。做到督察之前不下通知、不发邮件,切实掌握安全真实情况。二是全面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结合省公司今年提出的“全面找差”活动,长期坚持开展“百问百查”、反事故演习、安全月等活动,围绕季节特性督察本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前一阶段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三是定点督察与分散督察相结合。采取分组行动,按片负责,划区包干的形式开展督察,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