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电业始于1898年,已有90年历史。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时,青岛电厂发电设备容量35000千瓦;供电设备有变电所10个,容量43300千伏安;20千伏输电线路6条,101.5公里;供电范围,东西8公里,南北约50公里。建国后,青岛电力工业有了很大发展,电网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1975年4月13日,潍坊到青岛220千伏超高压输电线路建成并投入运行,青岛电网与山东电网联结,结束了青岛市孤立电网的历史。
1980年9月4日,黄岛发电厂第一台125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投产发电。与此相配套,还有青岛电力系统输电、配电网络,以及正在运行中的容量大小不等的19处变电站。随着黄岛电厂大机组的相继投产,青岛发电厂的一些低效率、高消耗的老设备逐渐淘汰。1985年未,青岛地区发电设备容量367000千瓦(不包括自备小发电),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51条,760.9公里;正在运行中的变电站19座,总容量95.6万千伏安;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1159.4公里,配电变压器757台,容量12.67万千伏安。青岛系统固定资产原值增至3.8亿元。全市用户数44841个,其中电力用户3271户。企业自备变电站68个,容量45.38万千伏安;专用输电线路3条,69公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电业职工努力做好安全、经济发供电,为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改善和方便人民生活,作出了贡献。1980年,全市工业发受电量19.85亿度,每度电创工业产值4.14元。市政生活用电量2.2亿度,占用电量12.14%,全市年人均电量483度。1985年,全市工业售电量26.39亿度,每度电工业产值4.36元。市政生活用电量2.8719亿度,占用电量的10.88%。青岛供电区年人均电量588度。农业用电量4.3亿度,占用电量的16.28%。1986年,青岛电业局、青岛发电厂和黄岛发电厂分别同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签订了经济承包合同。在企业内部,以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为核心,实行了效益工资、企业工资总额、资历效益挂钩浮动的办法,把对省局承包的指标分解到车间、科室,落实到班组、岗位和个人,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综合经济效益。
1986年,青岛电业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在省电力工业局和青岛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结合电网规划,落实电网改造资金4500万元,落实了包括建平度220千伏变电站等4项大中型工程和6个旧变电站的扩容改造任务。加强了用电管理,对大企业用户采用最大需量表报装,全年增收电费20多万元。加强无功管理,采用双向计数器,100千伏安以上用户加装无功表,认真查处违章用电及窃电行为,全年增收42万元。1986年,工业用电量增长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48.8%,农、林、牧、渔、水用电量增长84.7%,公用事业用电量增长23.8%,电力紧张局面突出。针对这一问题,继续加强“三电”管理,特别是强化计划用电分配办法,积极推广应用节电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搞好用户安全用电工作。在青岛市政府支持下采取措施,租赁1.2万千瓦机组,用议价煤发电。1986年6月30日,青岛市经济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电业局等6个单位,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了对企业利用余热、背压发电实行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鼓励和调动有条件的工厂企业进一步搞好余热发电和背压发电。1986年,工厂企业搞余热发电、背压发电,由市经委从以煤换电燃料补偿费中,每度电补助燃料差价1分钱,共支出补偿费25万元。同时,对余热、背压发电单位实行了发电节煤奖。在“三电”管理工作中,制订了《青岛市计划用电管理制度》,颁发了《关于调整用电班次,充分利用电网低谷电力的通知》,以及《关于削峰填谷,提高用电负荷率的通知》,鼓励用户在低谷中用电,尽力减少峰谷差,提高用电负荷率。在市区小用户中,试装“双定开关”,已对市南、市北6条配电线路154个用户进行用电检查,对100户安装试投。
农电发展。建国初期,青岛市农业用电基本是空白。1957年,农村用电量154万度,占青岛市总用电量0.6%。1961年至1969年,平均每年以2.1%的比率增长。1970年至1978年,平均每年以10.2%的比率增长。1985年,农村用电量4.3亿度,占青岛市总用电量的16.28%。
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职工生活改善。1983年4月4日,青岛发电厂和黄岛发电厂划归省局直接领导,青岛电业局与青岛供电公司合并,仍称青岛电业局。是年,局和两个发电厂都进行了整顿,经过检查验收,均达到了全面整顿的要求,获水电部颁发的企业整顿验收合格证书。1985年底,青岛电业系统累计为国家上交利润7.3亿元。职工人数(不包括集体所有制职工)4280人,其中:工人2861人,学徒93人,管理人员495人,工程技术人员254人,服务人员510人,其他人员67人。1986年,为了完成同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签订承包的考核指标,青岛电业局编制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管理展开图》,使计划管理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清楚;青岛发电厂、黄岛发电厂修订完善了以经济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把承包的经济技术指标落实到车间、科室和个人,建立了职工考绩档案。由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综合经济效益的提高,职工得到了一定实惠。青岛发电厂1983年到1987年的5年中,建宿舍14420平方米;用于职工福利资金188万元。青岛电业局1984年为252户职工解决了宿舍,另有212户居住条件得到改善;1985年,新建、购买商品房12060平方米;1986年,为375户职工解决和调整了住房。黄岛发电厂职工居住条件也继续得到改善。
精神文明建设。1984年以来,青岛电业系统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单位活动。1984年,青岛市人民政府授予青岛电业局文明单位称号。黄岛发电厂被评为山东省和青岛市节能先进企业。1985年,青岛电业局和青岛发电厂被评为山东省电力工业先进企业;黄岛发电厂被评为青岛市绿化先进单位。1986年,青岛发电厂被山东省电力工业先进企业和青岛市文明单位;青岛电业局被评为青岛市文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