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1月20日,江西省电力公司2013年工作会议将今年确定为“服务年”。该省电力公司将客户满意、社会认可作为检验“服务年”成效的标尺,提出对供电服务事件要“零容忍”,并出台了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16条具体措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针对江西电力供应现状,为更好的满足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省电力公司以保供应、促增长、惠民生为出发点,将2013年确定为全省供电“服务年”。在20日当天,该省电力公司以一号文下发了《江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服务年”活动的意见》,要求全省供电企业在 2013年全面开展以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年”活动,切实担负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电力保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促进供电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为将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和供电保障能力落到实处,省电力公司专门出台了提升供电服务水平的16条措施。这十六条措施分别为,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为江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电力保障;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做好重大产业项目工程配套建设;服务全省城镇化发展,推进县域电网发展;热忱服务发电企业,促进电源和电网协调发展;服务低碳经济发展,做好新能源电站接入工作;做好大客户自建输变电工程并网服务;加强供电可靠性管理,增强供电服务保障能力;搭建客户服务网络平台,拓展新型互动服务渠道;加快用电信息采集实用化应用;强化营销业务时限管控;加强供电现场服务监督;实施客户差异化服务;完善保障性住房服务体系;深化多渠道缴费系统运营管理;建立社区供电服务示范点;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
江西省电力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以客户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标尺,检验供电“服务年”的成效。对重大供电服务事件和供电作风存在的问题实行 “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通过抓好供电“服务年”活动,更好的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