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分四批批复了全国统调小火电机组降价方案,共计294台,95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将分步降低至标杆价水平。
根据《关于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703号)中关于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20年、单机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设计寿命服役期满、单机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其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列入降价范围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地上报的方案进行了逐一审核,分四批批复了全国统调小火电机组降价方案。共计294台,95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将分步降低至标杆价水平。其中,陕西、河北、四川、山东、上海、天津、山西降价小火电总装机容量超过5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