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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式”电价付费方式影响深远

日期:2012-07-05    来源:电力视窗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电力网

2012
07/0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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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阶梯式电价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从2012年6月14日开始,全国各地将陆续推出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经各相关部门地举办听证会讨论并做出调整后,从7月1日起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市全面开始试行,除新疆、西藏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覆盖中国大部分省份。

    以北京地区为例,6月15日,北京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根据国家规定,北京市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对“一户一表”居民均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社区居委会、社会福利机构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度统一提高0.022元。

    截止到7月1日下午,除安徽、贵州、湖南、陕西尚在筹备外,25个省份开始全面试行这一制度。对于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之后将对电力市场带来哪些影响,本刊记者对北京中联创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高级电器工程师刘凤忠进行了采访。

    刘凤忠表示:“从全国大局来讲,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能源资源非常匮乏的国家,主要能源资源的人均储量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通过价格机制建立阶梯式电价的实施方案,有利于形成节能减排的社会共识,促进(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对我国社会、经济和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有利的。”刘凤忠说:“此次阶梯电价的试行充分保障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三档不同群体的用电需求,没有搞一刀切政策,可以说是比较公平合理的。”从阶梯电价制度实施的可行性研究,到2012年5、6月份听证会的进行,并最终于7月1日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可以说是经过了各种波折才最终得以落实的。政府此次对于"阶梯式"电价付费方式的探索,针对不同档位、不同需求的群体采用"多用多付费"的方式,可以充分、合理的对电力资源进行分配和使用,使电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合理利用,将来对其它的能源领域也采用这种方式来试行是否可行还需要政府部门、行业专家继续探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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