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和国家电监会杭州监管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从11月1日开始在全省各发电企业、电网公司,与电价有关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中开展电价专项检查,督促淘汰类、限制类高耗能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监督发电企业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检查落实国家规定的上网、销售等各项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推进电力价格改革。
通知指出,本次检查由浙江省物价局、杭州电监办联合部署并组织实施,检查2006年7月1日以来电力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二是脱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三是上网电价、销售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本次检查将针对差别电价执行情况,全面检查地方政府、电网企业是否存在对高耗能企业执行优惠电价行为;列入名单的高耗能企业是否按规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电网企业是否存在提高或降低标准向高耗能企业收取差别电价行为;自备电厂是否按规定执行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政策;电网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的标准向自备电厂收取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此外,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华正型钢厂等11家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也将是检查的重点。
本次检查还将对电网企业执行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以及各种收费行为、执行农村各类用电价格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同时抽查脱硫电价的执行情况。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是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开展的,主要是通过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执行和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电价政策规定,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本次价格专项检查将一直持续到明年的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