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如何承担社会责任,落实中央政策,坚持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务?
一个派驻地方的行政机关,如何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实现与地方政府的良性互动,坚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一个区域电力行业监管部门,如何协调解决好困扰本区域内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为电力行业和电力企业服务?
一个电力服务监督机构,如何落实“监管为民”宗旨,公平公正地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
面对这些沉甸甸的课题,国家电监会各派出机构都在积极探索,精心求解。
作为全国首个挂牌成立的区域电力监管机构,长期以来东北电监局坚持立足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紧密围绕电监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宗旨,保证了区域内电力安全稳定运行,保证了电力可靠供应,保证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尤其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东北电监局牢固树立吴新雄主席提出的“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以实际行动自觉服务国家能源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电力行业和电力企业、服务人民群众,开创了电力监管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着眼全局 服务国家战略能源,国家血脉,经济基石。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执行者,东北电监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国家能源战略利益。
1月18日,2012年第一次东北送华北电量交易顺利开展。此次华北电网共提出电量需求20亿千瓦时,东北电网94个交易单元在东北电网交易平台参加了电量申报、合计申报容量6160万千瓦。交易严格按照东北电监局颁布的《东北送华北电量交易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进行,挂牌的20亿千瓦时电量最终全部成交。
为防止东北与华北间煤电倒流情况发生,促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2011年年初,东北电监局出台了《东北送华北电量交易暂行办法补充规定》,首次对使用关内煤的发电企业参与交易进行了限制。据东北电监局相关部门统计,东北和华北联网以来,东北电网送华北电量累计已达450亿千瓦时,仅2011年东北送华北年度挂牌交易成交就达89亿千瓦时,月度交易成交10.5亿千瓦时,共计外送华北99.5亿千瓦时电量,相当于提高东北地区火电机组130个利用小时,为减少发电设备闲置、降低发电企业亏损、缓解华北地区用电紧张发挥了突出作用。
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降低东北区域发电能耗水平,东北电监局认真履行业监管职责,积极推区域内发电权交易工作,并通过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着力建设符合东北实际的、多层次的发电权交易体系。2011年,东北区域共开展省内发电权交易117.58亿千瓦时,跨省发电权交易18.16亿千瓦时。据测算,通过开展发电权交易全年实现节约标煤约5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10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5000吨,为各省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指标做出重要贡献。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开展发电权交易可以提高节能、环保、高效机组的利用率,减少高能耗、高污染小机组的使用,从而提了全电力行业的绿色程度;在实现节能减排的同时也给予出让机组特别是关停机组企业经济补偿,有利于企业的再发展和职工队伍稳定;由于发电权交易的量、价、对象均由发电企业自行协商、自主决定,这培养了企业的市场意识,让发电企业熟悉了市场交易规则,为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条件。
风电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近年来在东北区域发展迅猛,截至2011年底东北区域风电装机容量已达1510.06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占东北区域总装机容量的15.23%,风电最大上网电力已占全网发电电力的12%以上。然而,由于受网架结构和冬季电网低谷调峰限制,东北区域风电发展遭遇瓶颈,弃风问题日益突出,电网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越发困难。为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促进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2012年度东北电监局继续将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风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情况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积极与有关电网企业协调,进一步落实提高电网消纳风电能力的有效措施。2012年东北电监局将加大对电网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和调度行为监管,对电网配套接入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管,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冬季基本供暖的基础上,开展风火互补交易探索,努力提高东北电网对风电的保障性收购能力,促进电力节能减排和行业健康发展。
有效履职 服务地方政府2012年2月17日上午,东北电监局巡视员王恩志到辽宁省委,向辽宁省省委书记王珉汇报了东北电监局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王珉书记对东北电监局的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电力监管要以安全监管为主线,狠抓电力服务社会,关注新能源建设,要将能源安全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作为中央行政机关派驻地方机构,能获得派驻地方省委书记的肯定和认可实属不易。
在东北电监局负责人眼中,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并不是矛盾体,“我们之所以叫东北电监局,在电监局前面加上东北这个地域名词,就决定了我们是服务东北区域各地方政府的电监局。”长期以来,东北电监局主动发挥职能,使电力监管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2012年2月,东北电监局按照国家电监会“服务大局,监管为民”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力供需形势的预研、预测,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向辽宁、吉林、黑龙江省政府报送了东北区域2011年电力形势分析及2012年电力发展对策建议报告,供地方政府决策参考,以此来更好地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发展。为了使报告有内容、有观点、有分量、有价值,东北电监局各部门全力配合,在对东北区域及辽、吉、黑三省的电力形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各省实际,对电网安全经济运营和行业健康和谐发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获得三省政府领导高度肯定,电力监管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突出。
2011年,东北电监局与三省一区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共计18份,部署相关工作和联合开展电力行政执法。辽宁省发改委、工信委积极与东北电监局共同协商大用户直供事宜,促成了抚顺铝厂与伊敏电厂直购电32亿千瓦时,降低抚铝生产成本4亿多元,被辽宁省评为年度“最佳实事”。吉林省政府将吉林省电力行协主管单位委托给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该省法制办还在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开展了成立电力监管执法协管大队试点工作;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对个别部门干扰电力监管许可业务的错误做法下发文件予以批评纠正,解决了长期困扰黑龙江省电力监管工作的难题。此外,东北电监局还积极配合三省一区政府环保部门,在节能减排综合治理和火电厂脱硫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广泛而密切的合作。工程建设领域规范和秩序治理是长期困扰地方政府的一大难题,同时也是贪污腐败、欺诈违约的“重灾区”,为此,东北电监局积极配合辽宁省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办公室制定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依托东北电监局信息系统,立项投入80万元建立“东北电力工程建设诚信体系平台”,对项目相关的电力企业的信用和管理基本信息进行评价和披露。此外,东北电监局还联合区域内各省公安厅,共同开展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专项督查,完成区域电力企业共43个信息与网络系统等保定级,在辽宁省开展电力企业信息与网络系统等级保护测评试点工作,得到公安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东北电监局巡视员王恩志表示,东北电监局将在国家电监会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和改进电力监管工作,积极出谋划策并履行好监管职责,为东北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电力保障,为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立足行业 服务电力企业“有为才能有位”,东北电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依规、及时准确、规范有序、公正权威”的监管原则,主动作为,以解决电力企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践行监管服务理念。
电费结算是电力企业经营成果的直接体现,陈欠电费清零对发电企业改善财务状况、增强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上半年,东北电监局进一步加大陈欠电费清理力度,不仅实现当期电费结算率百分之百,而且结清了历史陈欠电费,实现了东北全区域无争议陈欠电费清零的目标。这是东北电监局电费结算监管工作取得的重大突破。
东北电监局成立之初,东北区域厂网之间陈欠电费达到20余亿元。东北电监局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陈欠电费的清理工作,力求实现陈欠电费清零的目标。东北区域5家电网企业中,东北电网公司、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均在2011年以前实现了历史陈欠电费清零,蒙东电力公司刚刚成立不久,除个别历史遗留争议电费外,不存在陈欠电费问题。截至2010年底,东北区域(除遗留争议电费外)仅有辽宁省电力公司存在0.22亿元陈欠电费。2011年上半年,东北电监局进一步加大陈欠电费清理力度,多次与辽宁省电力公司和相关发电企业协商,在电网企业的大力支持下,辽宁省厂网电费结算实现陈欠电费清零。至2011年上半年,东北区域不仅实现当年电费结算率百分之百,而且东北区域厂网电费结算实现了陈欠电费清零的目标,为维护东北区域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和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黑龙江省厂网电费结算历史遗留问题,这是困扰黑龙江部分发电企业近10年的一大难题。自厂网分开以来,在黑龙江省送辽宁省电量的结算工作中,两省电网企业存在争议,影响了黑龙江省发电企业利益。由于历时久远,解决、处理难度很大。2011年,东北电监局经过多次协调,成功解决了困扰黑龙江省发电企业多年的跨区输送电量电价差额结算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发电企业追回电价差额15.5亿元。
2011年11月,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缺煤,面临全厂停机困境。东北电监局收到相关报告后,立即组成专题调查组赴现场调查,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能港发电有限公司渡过难关。他们一方面要求电网企业及时足额结算能港发电有限公司当期电费,缓解该公司资金压力;另一方面要求辽宁能港的母公司――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组织煤源。同时,东北电监局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了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的情况,争取在银行贷款和供热应急管理等方面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东北电监局一系列的举措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视,最终使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成功摆脱了全厂停机的困境。
监管为民 服务人民群众电力服务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公共服务,全面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用电、可靠用电、放心用电、满意用电是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责所在。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今年电监会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电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而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管行动。为全面推进东北区域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服务全区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东北电监局认真筹备、全面铺开,掀起了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新高潮。
3月6日上午,东北电监局联合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在沈阳举办了打造辽电特色“感动式”服务品牌暨2011年度社会责任实践报告新闻发布会。东北电监局巡视员王恩志、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党组书记焦保利为服务品牌标识揭牌,东北电监局希望通过打造辽电特色“感动式”服务品牌,使电力企业与社会各界建立起良好的沟通,互助互惠,共赢发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3月6日下午,东北电监局来到东北区域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示范区沈阳供电公司辽中供电分公司了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召开了专题汇报会。
3月7日,东北区域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国家电监会领导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王野平副主席对会议作了重要批示: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今年重点监管工作之一,是电监会服务民生的具体举措,东北电监局召开此次会议非常必要。要按照电监会党组的部署,充分发挥联合领导小组作用,对照专项行动方案和有关指标要求,扎实开展好专项监管行动;抓好示范点建设,以点代面,促进供电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使专项监管行动取得实效,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此外,东北电监局致力于解决与用户用电需求关系最密切的报装接电业务,今年首次将东北区域安居保障房办电纳入用户受电工程规范平台监管,全程监管安居保障房办电流程,确保居民用户及时用电,让政府放心、满意。
东北电监局高度重视媒体的力量,与多家网站和媒体建立起良好的联系机制和互动关系,通过媒体的信息来掌握和了解群众关心的电力问题。民心网,辽宁省畅通群众诉求、开展纠风、政务公开和软环境建设最重要的工作平台,由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于2004年创办。近年来,东北电监局和民心网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并定期对民心网进行走访,解决广大电力用户在用电方面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群众对供电企业如何履行社会普遍服务提出的建议,并及时反馈信息。
12398电力监管热线是东北电监局倾听民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窗口。东北电监局高度重视12398热线建设和管理,制定了完善的值班和办结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实有回音,件件能落实。2011年,通过东北电监局12398电话、传真、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渠道受理的有效投诉事项156件,其中转办东北区域省(区)电力公司先行处理的127件。
吴新雄主席对东北电监局积极开展居民专项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动表示肯定,并在供电部呈报的《关于东北区域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汇报》上做了专门批示:要扎实抓好这项工作,关键在取得实效,老百姓得到实惠上见成效。
初春的东北大地依然春寒料峭,然而东北电力监管人心中早已一片火热。事在人为,路在脚下,以服务促监管,用监管抓服务,东北区域电力监管服务的新图景正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