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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

日期:2006-05-22    来源:中国电力报  作者:中国电力报

国际电力网

2006
05/22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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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全国 电力行业 治理 商业贿赂 专项 工作 电视电话 会议 京召开

5月19日,全国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京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精神,总结了前一阶段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柴松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史玉波主持。

  柴松岳在讲话中指出,当前,电力行业反腐倡廉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商业贿赂行为。电力行业各单位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电力行业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柴松岳强调,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四条指导原则: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专项治理工作要与加强企业管理、深化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加强行风建设,改善行业形象相结合;与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二要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既要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电力正常生产运行,促进电力发展,推动电力改革,维护行业稳定;既不能走过场,也不能搞运动。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重点治理电力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等领域和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四要坚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周密考虑,精心组织,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发展态势,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

  柴松岳要求,电力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在电力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二是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要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商业贿赂问题,要依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要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对企业自查自纠、群众举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进行排查。三是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深化电力改革、改善企业管理、加强电力监管等途径,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电力行业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柴松岳在讲话中对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组建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央电力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由电监会统一负责;地方电力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由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和所在省领导小组共同负责。二要强化领导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力量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和配合,形成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三要同步进行、整体推进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等三项主要工作。

  会议对电力行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根据会议安排,从现在起至今年12月底,电力行业各单位将在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用半年时间,按照《电力行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安排意见》,分六个阶段组织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为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成效,会议要求电力行业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工作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与各地区党委、政府,执法、司法部门以及电力企业之间的配合和联系,落实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效能。为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出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

  电力行业是中央确定的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行业之一。国家电监会是电力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负责部门。电监会党组对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立了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电力行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安排意见》。

  会上,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浙江能源集团等电力企业进行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各自企业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情况。

  参加今天电视电话会议的有: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电监会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中电联、各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电力企业集团公司和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同志,中核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华润集团及所属电力企业的负责同志,各地电力企业的负责同志。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中央纪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负责同志,也应邀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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