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裕正施工电招字(2011)第035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人名称: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业局
2、招标人地址: 泉州市温陵路电业大楼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禾祥西路4号鸿升大厦7C
5、招标项目名称: 新建“中央公园C区”住宅小区电力工程
6、资金来源: 资金由招标人筹集。
7、招标项目地址: 本工程位于泉州
8、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1年12月
9、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性质、用途:本项目位于泉州,新建“中央公园C区”住宅小区电力工程,投资额约230万元。
10、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11、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2、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凡取得福州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州电监办备案的备案证明。
1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 11 月 22 日至2011年 11 月 28 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地址: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禾祥西路4号鸿升大厦7C)购买招标文件。
13、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4、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 厦门市禾祥西路4号鸿升大厦19E。
1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不包含图纸,如需纸质图纸,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售后不退,若需邮寄每套加付人民币50元。
1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万元)。用转帐形式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帐户资料如下:开户单位: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厦门厦禾支行 帐号:428658369501
17、有关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相关事宜 ,详招标文件或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8、本次招标的联系人:小徐 电话: 0592-2399398;传真: 0592-3118399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