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降低北京、河南等地区统调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42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小火电机组降价方案。
根据《关于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703号)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地提出的统调小火电机组降价方案进行了审批,并公布了第一批小火电机组降价方案。《通知》规定,北京市、河南省、江西省、湖南省、云南省、广西自治区将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分步降低至标杆上网电价水平,部分机组安排实施发电量转让。第一批小火电机组降价方案共涉及32台机组,装机容量达117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