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在浙江设立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的复函
发改办环资〔2021〕387号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恳请在浙江设立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的请示》(浙发改环资〔2021〕7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以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双创中心为主体,设立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二、交易中心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绿色技术交易为驱动力,引导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内引领性、国际影响力、全面开放的市场化绿色技术交易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
三、你委要切实加强对交易中心建设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交易管理办法,依法合规推进各项工作,营造健康活跃的技术交易氛围。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经验模式、成功做法等,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特此函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