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西贡经济时报》最近报道,越南政府总理近日签署决定,准许对投资建设BOT热电项目提供政策优惠。
报道称,对于按照BOT方式投资建设热电项目,自项目盈利应缴税之日起4年免征所得税,之后9年按5%的优惠税率征税,运营期内剩余时间将按10%的税率征税(普通项目所得税税率为25%)。投资者可免税进口越南国内未能生产或已能生产,但未能满足质量和配套要求的原料、物资和设备。此外,投资者可免交土地租金,可将与土地使用权相连的财产作为抵押,向信用机构申请贷款。
日期:2011-11-09 来源:驻越南经商参处子站 作者:驻越南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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