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第一部地方性电力法规———《青海省供用电条例》,该《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遏制拖欠电费行为的发生,该《条例》明确规定,供电企业可以根据用户的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分别采取购电制、预交电费、分期结算等电费结算方式向用户计收电费。
《青海省供用电条例》共有七章六十八条,分别就立法宗旨、供用电设施建设与保护、电力供应、电力使用、供用电合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法律规范。该《条例》的出台,对保障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青海电力工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