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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网公司组织《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宣贯培训

日期:2011-09-28    来源:东北电网公司  作者:东北电网公司

国际电力网

2011
09/2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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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东北 电网 电力安全

    9月23日,东北电网公司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针对《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组织宣贯培训。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助理、东北电网公司总经理李一凡在会上阐述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就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保证东北电网安全稳定提出具体意见。国家电监会安全监督局副局长蒋锦峰就《条例》出台背景、内容及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了讲解,东北电监局副局长赵海华就如何执行提出要求。

  今年7月7日,国务院以第599号令颁布了《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并于9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加强电力安全监管,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轻电力安全事故损失,防范和减少电力安全事故,持续保持电力安全生产良好局面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李一凡指出,东北公司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依法治企、加快推进“两个转变”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适应政府加强电力安全监管的新要求,切实增强提升电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夯实电网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强化事故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用户可靠供电。李一凡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二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三要加强领导,共同确保东北电网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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