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电力公司5月8日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七项措施,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力度。
一是配合各级公安机关,努力争取破获有影响的重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力争案件起数比2005年有所下降,破案率有所上升。二是在2005年8月完成14个供电营业所、154处线路安装10千伏线路报警装置的基础上,第二批安装工作已开始,拟在今年6月中旬全部完成,以达到重点地区10千伏及以下线路报警装置覆盖面达到70%。三是与省涉电办积极沟通,适时进行一次电力设施专项整治活动,以达到破获一批涉电案件,进一步震慑犯罪,教育广大群众的目地。四是按照省涉电办的要求,督促、协调各地州、县成立相应的“涉电”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利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鉴于各地被盗输电线路U型拉线棒和塔材被盗情况严重的现实,要求各州供电公司尽快在7月上旬完成110千伏、330千伏重点地区聘请护线员工作,组建护线队伍,保证电网安全。六是要求各地州供电企业积极与政府协调、沟通,将各地保护电力设施纳入地区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中,使保护电力设施得到社会的关注。七是按照省涉电办工作职责要求,全面开展工作,从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人防、技防的长效机制建立,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情况的信息开辟等方面全面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