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来,按照国家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南方电监局会同广东省环保局对广东省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单位进行了现场督察,掌握广东省大型火电厂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推动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促进大型火电企业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增强电力企业治理环境污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环境监督员试点工作作为国家电监会与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在电力行业推动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加强政府、企业、监管部门在环保工作中联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家电监会、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大型电力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50号)的要求,南方电监局会同广东省环保局,今年3月份制定下发了《广东省电力行业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粤环〔2007〕26号),结合广东省实际,确定了装机容量在12.5万千瓦以上的火电、热电联产、具备自备电厂的火电企业作为广东省第一批试点企业,共有57家,装机容量共有3333.5492万千瓦。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各试点企业设置环境管理总监和环境监督员,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培训,制定本企业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和完善企业环保和节能减排的有关制度,加强总量控制,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按照要求报送减排情况和有关的工作进度。目前,该项制度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在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完善制度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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