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蒋永根副市长在听取市供电局领导关于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工作汇报后,作出重要指示,根据调整后的创建新农村电气化县(市)标准,我市任务更重、时间更紧、压力更大,要求各镇(街、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责任制考核,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处理、所址和线路通道确定等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无障碍施工,在加快进度同时保证安全,确保年内完成创建电气化县(市)的目标。
我市3月份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以来,现已完成951.6万元建设项目,改造配变29台,低压架空线路14.87千米,户联线255.66千米,更换表箱9136只,6月底前将完成65个电气化村的整治改造。根据浙江省经贸局、浙江省电力公司下发的新农村电气化县(市)标准,我市创建电气化县(市)建设目标作了重新调整,电气化镇的比例由原来20%增至40%,电气化村比例由原来30%增至40%,增加了30%电气化村的比例,按新标准,我市由原计划6个镇的基础上增加龙山镇,达到7个;电气化村由原来的143个增至230个。
为了加强对各镇(街、区)电气化镇、村建设进度的监督,市新农村电气化领导小组建立了督查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巡视检查,对结果实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