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282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0%,增幅比2005年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为8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为213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3%,其中轻、重工业用电量分别为4133亿千瓦时和170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和15.4%;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电量304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6%,增速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用电量为28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32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7%。
2006年全国发电量达到283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5%。其中,水电发电量4167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14.70%,同比增长5.1%;火电发电量23573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83.17%,同比增长15.3%;核电发电量543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1.92%,同比增长2.4%。
2006年,全国新投产装机容量达到1.02亿千瓦,其中水电1092万千瓦,火电8913万千瓦,核电100万千瓦。至2006年底,全国装机容量已达到6.22亿千瓦,同比增长20.3%。
2006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基本平衡,尽管仍有部分地区出现拉电或限电,但持续的时间短暂,多为高峰负荷时段短时拉限电,拉电条次及拉电损失电量均不足上年的4%。随着大批电源项目的相继建成投产,电网配电能力的提高,2007年电力供需形势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