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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出具水电费单据呛谢退选 谢反驳:鱼目混珠

日期:2006-10-23    来源:人民网  作者:人民网

国际电力网

2006
10/23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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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郝出具水电费单据呛谢退选 谢反驳:鱼目混珠



郝龙斌出具的水电费单据。

综合港台媒体消息,民进党台北市长参选人谢长廷连日狂批国民党台北市长参选人郝龙斌的水电费问题,更声言若郝龙斌能拿出自己缴费的单据,他就宣布退选。23日晚,郝龙斌阵营公布了过去两年的电费与五年的水费缴费资料,以及在超商缴费的单据,强调民进党台北市长参选人谢长廷阵营连日来不实指控,纯属选举抹黑技俩,呼吁谢长廷践诺退选。谢长廷则回应说,郝龙斌意图鱼目混珠,反证明郝龙斌特权享用福林路315号的水电及电话。

  据报道,郝龙斌阵营在昨天晚上发布新闻稿,强调郝龙斌虽然和父亲郝柏村一起住在士林福林路317号,但是水电费一直是由他自己支付,郝龙斌竞选总部并提供过去两年的电费与五年的水费缴费资料,以及在超商缴费的单据。

  郝龙斌强调,谢长廷阵营连日来的指控都是抹黑。他表示,这些单据足以证明住家的水费、电费都是自己付的,因此谢长廷指控“全民买单”的说法与事实不符。至于是否要求对手谢长廷退选,郝龙斌表示,这是谢长廷个人对选民的承诺,他不需要表达看法,请谢长廷“自己对选民有所交代”。

  根据郝龙斌竞选总部公布的收据,其中电费通知收件人郝海雯是郝龙斌的姊姊,相关单据包括台湾电力公司出具2004年11月至2006年9月“用户缴费记录”(电号:16196810104),及部分个人保存的统一超商电费缴费收据。水费缴纳证明是台北自来水事业处阳明营业分处出具,2001年3月至2006年8月的“水费缴纳证明单”(户号:005983),以及部分个人保存的统一超商水费收据。

  谢长廷随后也回应表示,“立委”、议员及青年反特权联盟指出郝龙斌是住在福林路315号,而不是317号。他们要求郝龙斌要拿出的是接受特权礼遇的315号的水电费收据,及他通讯电话上的电话费帐单,而不是317号的水电费收据。

  谢长廷强调,证据显示郝龙斌是住在福林路315号,而这个地址也是郝柏村特权享用卸任台“行政院长”礼遇的地址,郝龙斌却跟着一起享用。如今郝龙斌拿福林路317号的水电费收据,分明就是移花接木、意图鱼目混珠,无法厘清外界对他的质疑,反而更证明郝龙斌就是特权享用福林路315号的水电及电话。
 
 



谢长廷近日连续追打郝龙斌官舍水电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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