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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银车来:综合施策提升用电获得感

日期:2019-01-23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杨鲲鹏

国际电力网

2019
01/2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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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获得电力指数 银车来 电力营商环境 湖南能源监管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工作部署,不断优化湖南用电营商环境,按照国家能源局《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自2018年5月以来,湖南能源监管办在全省范围开展了“获得电力”优质服务重点综合监管工作,为提升“获得电力”指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日前,湖南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专员银车来接受记者专访,介绍了湖南能源监管办在“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监管方面的举措、取得的成绩,以及今后的工作重点方向。
 
  记者:《方案》提出了获得电力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湖南能源监管办在推出低压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惠及低压接电用户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银车来: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印发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2018年5月中旬,在国家能源局召开启动重点综合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湖南能源监管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并于5月下旬根据湖南实际印发实施方案,要求全省供电企业将小微企业“获得电力”作为攻坚重点,向北京上海两地学习先进经验,研究制定小微企业办电服务举措,逐步实现小微企业低压接电容量由100千伏安提升至160千伏安,实现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进一步压缩小微企业用电报装时间,打造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二是部署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摸排。组织有关供电企业针对接电服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供电监管办法》《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及有关工作要求,建立供电企业用电报装信息定期报送制度。要求各供电企业每半年报送一次用电报装信息,包括简化办电流程、压缩用户办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提升供电可靠性、线上渠道推广应用、落实《国家能源局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等方面情况。同时,要求供电企业做好用电报装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发布公开用电报装服务流程、时间要求、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等信息,全面宣传“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用电营商环境新氛围。
 
  三是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综合检查。抽调办内精干力量,并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审计事务所挑选4位专家组成现场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赴湖南省电力公司所属的常德、衡阳、岳阳和长沙供电公司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工作将“获得电力”监管工作与12398标识宣传落实情况监管、频繁停电及低电压问题监管、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监管等结合起来开展工作,加大协同监管工作力度,推进问题解决。同时,采取“双随机”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减轻企业负担,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成果。
 
  四是运用监管成果,督促问题整改。将供电企业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情况相结合,经认真梳理,查获有关供电企业关于增加用户“获得电力”成本、指定设计施工单位、报装流程信息录入不实、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对存在问题的供电企业开展监管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记者:目前,湖南能源监管办在“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综合监管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银车来:通过专项监管,主要取得了三方面成绩。
 
  一是摸清了全省电力用户在“获得电力”便利程度方面获得的实惠和面临的问题,为湖南能源监管办下一步开展相关工作积累了大量详实且有价值的资料。
 
  二是全面梳理了全省供电企业近几年在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努力,与优质服务示范地区存在的真实差距,促使全省供电企业充分认识改善用户“获得电力”体验、提高电力业务流程效率对于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改善湖南全省用电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
 
  三是发现供电企业做得好的典型。如株洲供电公司在营业厅公开电网可用容量等电网资源信息,实现企业就近接入、先到先得。湖南省电力公司对低压居民用户报装实行“一证受理”(凭身份证),推行低压“1+1”服务(低压居民当日受理,次日接电)和“一岗制”作业(现场查勘、供电方案答复和装表接电同时到达用户报装地点),有效缩短了低压居民用户报装接电时间。
 
  记者: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下一步,湖南能源监管办在此项工作推进中有哪些重点工作或计划?
 
  银车来:下一步,湖南能源监管办将继续依法依规依职责,强化相关监管工作。具体有三方面的工作计划。
 
  一是大力推进国家能源政策落实。面向供电企业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六个一”工作部署,督促落实国家能源局《压缩用户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办电流程、压缩办电时间、降低办电成本;进一步强化用户受电工程报装监管工作,着力降低用户“获得电力”成本。
 
  二是继续加大城镇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监管力度。针对电压不合格、频繁停电投诉较多现象,开展供电质量专项监管,督促电网企业加快城镇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进度。
 
  三是切实维护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继续加大对“三指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排斥公平竞争、侵犯用户自由选择权的行为,切实监督供电企业放开用户受电市场,保障用户和相关设计、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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