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关于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与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信息合作协议》,将贵州全省用电客户失信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用电客户失信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及个人在用电过程中发生的拖欠电费、窃电、违章用电行为。
对于电力市场化交易用电客户而言,拖欠市场化交易电费、输配电费(含线损)或交易违约金,经催交逾期未缴清的,都属于失信行为。一旦发生,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将进行登记,并通过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失信记录,该失信记录作为金融机构联合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直接影响用电客户信用评级、办理贷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商务合作、评先评优、个人出国、求职、职位升迁等方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