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2007年供电检查的通知》(电监供电[2007]8号)的统一部署,5月20日至6月5日,由西北电监局负责人任组长, 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西北电监局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供电稽查相关人员、专家、省级纠风部门的领导组成的检查组,通过听取各供电单位工作汇报、看自查报告、现场检查、明查暗访、实地测试相关数据、走访电力用户、召开用户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对陕西省电力公司、青海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地县级17个供电单位、27个供电营业场所的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以及12398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了认真开展好本次供电检查工作,西北电监局提前准备,精心组织,制定了供电检查方案、工作内容、检查方法和检查部位参考表等,对此次检查内容的3个方面18项内容进行了细化,以便检查人员统一把握和理解检查工作的内容。5月20日,还专门召开了供电检查工作启动会。会上,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西北电监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并对检查组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检查发现,各供电企业普遍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供电检查的自查工作,对2006年以来的供电情况认真总结,总结出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在检查中,检查组也发现了供电企业在供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个别企业在自查中有漏报信息的现象、在办理用电业务中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个别企业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和牧区存在电压监测仪数量不符合规定数量的要求、有的设置也不合理,个别企业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告手段单一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向各省级电力公司进行了通报,同时要求其及时、认真、积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报西北电监局。
6月6日起检查组将赴宁夏、新疆检查供电工作,甘肃省的检查工作也在进行中。西北地区供电检查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