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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中国核电:关注我国核电事业

日期:2011-04-11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

国际电力网

2011
04/1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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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核电

    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为全世界敲响了安全警钟,也让人们对我国的核电事业产生了诸多疑虑:在役的核电站是否安全?还要不要继续发展核电?怎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多位专家。

    1. 在役核电站是否安全?

    技术更为先进 监管非常严格 应急体系完备

  据了解,我国目前投入运营的核电站,共有13台机组:秦山一期1台、二期3台、三期2台,大亚湾2台,田湾2台,岭澳3台。其中,最早的是秦山一期,始建于1985年,1994年投入商业运行;最新的是岭澳二期3号机组和秦山二期3号机组,分别于去年9月、10月投入运营。

  这些核电站是否安全?受访专家一致认为:我国的核电站绝大多数采用改进后的二代核电技术,“门槛”比世界平均水平高,核电站的选址更加保守、安全,均远离地质断裂带,建在稳定的基岩上;它们的抗震标准、防洪标准等都做到了“高一级”设防。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核电事业部顾问俞卓平,曾参与我国第一座核电站——秦山一期的建设、运行,是我国大陆首批核电站高级操纵员、值长。他告诉记者,秦山一期建设的第二年,即1986年4月,就发生了切尔诺贝利事故。为此,核电厂的安全系统做了很多改进,比如安全参数显示系统等;同时,世界上所有的核电站,吸取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事故教训,无论是建设标准、还是安全设施、操作程序等,都采用了当时世界上更为严格的标准。

  “核电站是否安全,不是只听核电站自己说的。”俞卓平说,鉴于核安全影响的全球性,世界上除了国际原子能机构这一联合国下属的政府间组织之外,还有一个民间组织,即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我国政府和所有核电站运营单位都加入了这两个国际机构。一旦成为这两个组织的成员,就必须遵守他们的规定,除了相互之间交流技术信息、管理经验,每个成员都必须接受这两个组织的安全监督和技术评估,并按照评估意见进行改进,提高核电站的安全性。

  他告诉记者,核电站建成投运后,每年都要进行设备检修和零部件更换,以满足安全要求。一座核电站每年的检修和技术改造费用,都在几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或更高。因此,即使是即将服役期满的机组,也都是符合安全要求的,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老掉牙了”。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专家委员专家、环保部核安全和环境专家委员会委员郁祖盛,是我国核安全战线的老兵。“我国的核安全监管体系,是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要求,一步到位的。无论是指标要求,还是操作流程,都吸收了国际上的最新经验。”他告诉记者,从核电站的审批、设计,到选址、建造、运营、退役,都是按照国家核安全的法律法规,在国家核安全局的监督、检查之下,严格按程序,一步步完成的。此外,核电站的建设、运行和退役均采取许可证制度,所有从事核行业工作的人、单位都要有许可证,包括核电设备的制造许可证、核电站操作人员的操作许可证等。“应该说,确保核电站安全的三大要素——安全停堆、导出余热和包容放射性,目前运行的核电机组都是满足要求的。”

  我国的核应急保障状况如何?据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许平介绍,我国建有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在国家层面,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的20家单位组成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国家核应急预案、统一决策指挥事故救援,以及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在省级层面,有在役、在建核电站的16个省都建立了相应的核应急机构,并配有专业的应急队伍,包括辐射监测、辐射防护、去污洗消、医疗救护等;第三级设在核电站,都有详细的应急处理规章和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各级核应急组织每年都举行各种类型的演练。此外,国家对核电厂规定有严格的事故(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必须要在紧急处置的同时,向国家核安全、核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2. 核电要不要继续发展?

    本身有优势 减排有压力 市场有需求

  今后中国还要不要继续发展核电?专家们的意见是:在能源紧缺、全球变暖的时代背景下,发展核电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战略选择。继续发展核电,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必然要求。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委副主任叶奇蓁认为,核电本身有明显优势。比如在发电效率上,1公斤的铀—235裂变释放的能量相当于2700吨标准煤燃烧释放的能量。一座百万千瓦核电站每年只要补充30吨核燃料,同样功率的火电厂每年要燃烧330万吨煤。在成本方面,我国已经建成的13台核电机组,除个别机组外,电价均低于当地的标杆电价。

  俞卓平认为,与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相比,核电具有容量大和基本不受自然条件等外部因素影响的优点,能够持续提供稳定的大规模电力。核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技术与产业化的成熟度,优于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

  核电在节能减排上的优势更为明显。据介绍,核电站一年产生的二氧化碳,仅是同等规模火电站排放量的1.6%;同时,核电站不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

  “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对节能减排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到2015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降低17%,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从2010年的8.3%提高到11.4%,离开核电,显然难以达到。

  郁祖盛认为,市场需求是某一项技术发展的最大动力。“十一五”期间,我国发电量的年均增长率为11%,从2005年的24747亿千瓦时增加到2010年的4.141万亿千瓦时。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预测,到2015年,我国发电量将达6.27万亿千瓦时左右,年均增长率约为8.5%。“如此旺盛的需求增长,要求核电要继续大力发展。”他说,去年我国核电的比重仅为2%,全世界的在役核电机组442台,发电量占世界发电总量的16%;其中,核电发电量超过20%的国家和地区有16个,法国更是超过70%。在能源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双重驱动下,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把利用更安全的核能技术发电作为战略选择。

  至于我国为什么首先在东南沿海发展核电,叶奇蓁院士解释说,一是由于东南沿海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东南沿海电网比较大,一旦核电机组跳开的话,电网不大受影响。世界上60%的核电站建在内陆,只要按照核安全法规所规定的要求选择厂址,在内陆建核电站是没有问题的。

  专家们认为,在发展核电问题上,不应因噎废食。

    3. 怎样提高安全系数?

    汲取教训 多管齐下 警钟长鸣

  “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这是“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专家们认为,安全始终是核电发展的前提和最高原则,应充分汲取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的经验教训,多管齐下,进一步提高核电的安全系数——

  在核电站的设计、建设、运行的全过程,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要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对在运核电站进行全面检查,重新评估其薄弱环节,采取及时有效的纠正措施;对在建和待建核电项目进行审查评估,严格执行国家核安全法规标准要求,不断采用先进技术,改进安全措施,提高核电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加强科学技术研究,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度。对正在实施的第三代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加大投入,按照国际最新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安全保障方面的研发;

  加强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提升安全技能,提高核电设计、制造、建设、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严肃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搞好运行经验反馈;

  尽快制定出台国家原子能法,在国家法律的统一要求下,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安全有序地发展核电,避免核电相关各集团公司、单位之间的无序竞争。

  此外,还应加大核电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核电常识的了解,掌握必要的防护知识方法;加强核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核应急技术水平和响应能力。

  “核电安全无小事。不管我们此前做得再好,都要重新审视、高度重视,确保万无一失。”专家们指出,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警钟长鸣、时刻保持审慎,把在役核电站管得更好,在建核电站建得更可靠,拟上马电站考虑得更周全,力争使我国的核电安全性更高一些,质量更高一些,效益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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