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随着《黑龙江电力公司集体企业2011年“依法治企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颁布下发和各基层单位的分解落实,标志着黑龙江电力公司全面开展以法律风险防范为重点 的“依法治企年”活动正式启动后具体措施的刚性落地。该活动从3月1日至12月中旬,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活动旨在增强公司系统广大干部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建立健全公司依法决策、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依法治企和法律风险防范水平。
近年来,国家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先后颁布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对企业经营影响很大的重要法律。国资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管理规定,对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家电网公司作为主要国有能源企业和社会公用事业,各项活动倍受社会关注,政府监管、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日益严格,监管范围覆盖电网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等各个领域。电价矛盾仍然突出,经营形势比较严峻,发展环境日趋复杂,电网安全运行和科学调度涉及各方利益同时,也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电网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规划、审批、施工环节日益复杂,征地、补偿、环保等各项工作难度持续加大。面对这种不利环境,必须更加重视依法治企,更加严格地做到依法规范经营,为攻克发展难关提供有力的支持。
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子公司,黑龙江电力公司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行精细化、扁平化、专业化管理,着力创建“三集五大”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这些管理变革,使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当前,电力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个别单位还沿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习惯,工作关系和管理界面未能完全理顺,放权、授权界限不明,部门专业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办事程序不规范,制度与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工作中应对眼前事务多,前瞻性研究不足等等。
3月初,黑龙江电力公司正式拉开“依法治企年”活动序幕,依据“依法治企年”活动方案,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要求,以加强依法治企为主线,以法律风险防范为重点,依法依规健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依规开展工程项目承包、投标、管理、监理、调试、合同履约和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开展用工管理基本情况调查和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债权债务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开展财务集约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核查并改进集体企业招投标组织、评标、定标、合同订立、执行等事项的依法依规情况,开展物资集约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管理标准、业务流程摸底调查,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全面深化管理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风险防范体系和内部控制,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和激励约束机制,及时解决管理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存在法律风险问题,切实防范各种经营和法律风险,夯实企业管理基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着力抓好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将依法治企贯穿黑龙江的电力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实现依法、合规、规范,促进黑龙江电力公司各项工作科学、和谐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