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华中电监局调查,在2010年7月至11月期间,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多次安排未取得电力监管机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工作人员,从事110KV变电站送电倒闸操作等进网作业,其行为违反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华中电监局依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向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进行给与警告,并处罚金的行政处罚。
接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程潮铁矿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进行整改,并派人到华中电监局递交了书面陈述,承认错误并汇报了整改情况。按照进网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进网作业许可证的要求,将现有电工118人已全部安排到电监机构指定培训中心进行电工进网作业培训。截止2011年3月,已有65人取得电监机构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其余人员已报名参加2011年4月由电监机构组织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考试。同时,程潮铁矿向华中电监局写出报告请求根据其现实经营情况,免于行政处罚。
华中电监局行政处罚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认为,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进网作业电工管理工作,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对违反《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问题认识深刻,整改工作迅速彻底。鉴于程潮铁矿已按照要求规范了进网作业电工管理工作和现实经营情况,决定同意该矿请求,免于拟对其警告并处罚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