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此次检查内容为:电监会《2009年度全国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情况监管报告》中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年度基数电量交易情况,非竞争性电厂电能交易情况,跨省(区)电能交易情况,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情况,发电权交易情况,辅助服务补偿及并网考核情况,厂网秩序情况,包括市场准入、合同签订及备案、信息披露及报送、电费结算、并网运行管理、新建机组转商运等。
此次检查由电监会市场监管部负责统筹协调,组成6个检查组,由各区域电监局牵头,省电监办及有关专家参加,在全国选择部分区域和省份开展交叉检查。预计在3月底以前完成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