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行了发电侧两部制电价、全电量竞争模式,由于各种原因暂停后进入总结阶段;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取得突破,发电权有偿替代交易全面推进,送华北电量交易实现市场化,印发了区域内跨省电能交易办法,组织开展了国内首例跨省大用户直接交易、首例跨省发电权交易、首例跨省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2010年,东北区域市场交易电量达到250.76亿千瓦时,约占2010年东北区域全口径发电量的7.4%。其中,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内发电权交易共计107.5227亿千瓦时;跨省发电权交易21.933亿千瓦时;抚顺铝厂跨省直接交易试点31亿千瓦时;吉林炭素厂省内直接交易试点5.3亿千瓦时;送华北电量市场交易85亿千瓦时;全年共进行4次跨省调峰电力交易,每次交易电力5至10万千瓦,累计交易电量105万千瓦时。
“十二五”将是东北电网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是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得重要时期。东北电监局将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东北区域经济和电力工业发展新变化新特点,借鉴国内外电力市场建设经验,推进以电价改革为核心的电力市场建设,完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运营机制,进一步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和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