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了此次督查的内容:对于电网企业,将督查电网企业线损变化情况、电网节能技术改造情况、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情况、差别电价等电价执行情况、330千伏以上线路、220千伏以上主变运行效率、发电权交易、节能发电调度经济补偿和信息披露情况、需求侧管理情况(能效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减排资金投入情况,对“十一五”期间前四年节能减排情况,重点核查线损变化情况。对于发电企业,将督查供电煤耗及变化情况、厂用电率及变化情况、机组运行效率、二氧化硫排放及减排情况、烟气排放及治理情况、综合水耗及废水处理、综合利用情况、粉煤灰、石膏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节能减排资金投入情况,对“十一五”期间前四年节能减排情况,重点核查供电煤耗、厂用电率、二氧化硫排放量和脱硫机组运行率四项指标。
根据工作安排,电监会将组成九个督查组,预计上半年完成。电监会要求各督查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计划。要求电力企业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做好现场核查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