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司长、中国代表团团长张炎日前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八次审议大会第一次筹备会议一般性辩论中发言,阐述了中国政府在和平利用核能等问题上的原则立场。
张炎说,和平利用核能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无核武器国家不可剥夺的合法权利。确保各国在切实履行条约义务的情况下,享有和平利用核能权利,是促进条约普遍性、有效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保证。他表示,反对以防扩散为由,限制或剥夺无核武器国家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这种做法既违背条约的宗旨和目标,不符合条约权利和义务平衡的原则,也不利于推进防扩散目标的实现。他表示,同时也反对借和平利用核能之名行核武器扩散之实的做法。
张炎表示,正确认识和处理防扩散与和平利用核能的关系,对推进国际防扩散进程,对妥善解决朝鲜半岛和伊朗核问题以及其他核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平利用核能和防扩散不应相互矛盾和对立,而应相辅相成,彼此促进。他指出,要处理好和平利用核能与防扩散的关系,还必须摒弃双重标准和选择性做法,坚持公正和非歧视的原则。
张炎强调,中国重视并积极参与和平利用核能国际合作,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发新的核能技术,支持面向发展中国家的核能技术合作。中国按期如数向国际原子能机构缴纳技术合作捐款,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许多国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和平利用核能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