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天津路灯处在城市照明工作中贯彻落实《“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及城市照明节能文件精神,制定了一系列城市照明管理文件和标准规范,编制了专项照明规划,积极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淘汰非节能灯具,采用先进的节能控制方式。“十一五”期间累计节电4149万千瓦时,节电率达到15.86%。
目前由路灯处负责管理的天津市区路灯总数为14万余盏。其中,第三代节能型光源使用率达到99%以上,提高道路照度一倍以上,道路照明覆盖率达100%,照度和均匀度分别达到和超过国家标准。围绕节能目标,路灯处在应用新型节能照明设备、采用节能控制方式、开展非节能灯具淘汰工作等方面成效显著。一是建成路灯监控系统,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将路灯设备的位置精确定位在GIS系统的电子地图上,采用光控与时控相结合的路灯启闭方案,逐步采用低压回路分路控制方式。二是引进有载调压变压器,对输出电压偏高的变压器进行自动调压。三是在支路以上城市道路照明中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十一五”期间淘汰白炽灯4500余盏,并计划逐步对高压汞灯进行淘汰改造。
在天津公司努力下,“十一五”期间,天津市路灯专用电源点中监控终端设备(RTU)覆盖率由最初的15.3%上升至50%,基本覆盖市重点保电地区,为及时发现与修复故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城市治安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截至2010年底,路灯处负责管理的路灯已实现主干道亮灯率99.53%,次干道、支路亮灯率9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