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停小火电机组核查工作组、华电集团公司、省发改委、省电网公司、华电能源公司等部门审阅了该厂100MW机组关停现场照片档案,对1、3、4号机组输煤系统四段输煤栈桥和主蒸汽管路、主变出口、母线等各项拆除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通过了国家发改委核查组对该厂100MW机组关停的核查确认工作。这标志着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圆满完成了全力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及全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该厂先后与黑龙江省政府、中国华电集团与国家发改委签定了《“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同时,按照国家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要求,认真履行各种关停手续,1、3、4号机组于2010年11月30日24时起退出电网运行正式开始关停。现已拆除完毕1、3、4号机组部分主蒸汽管路和输煤系统部分四段输煤栈桥,汽轮机汽缸吊离及主变位移出口工作,该厂于12月10日前完成1、3、4号机组关停标志性建筑物、设备拆除确认工作。2号机组该厂已于2009年4月30日关停。依据《“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内容要求,该厂提前完成了四台100MW机组关停任务,为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推动小火电机组的顺利关停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