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由于官方的物价监管措施,延后提高电费,电力局已代替民众负担电费达200亿铢,但是已陆续清还,预期直至2010年底还剩余20亿铢。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通过决议,指示电力局为遭受水灾影响的民众减低电费,额度为每月100铢,长达3个月,期限为2011年1-3月,金额估达7亿5,000万铢,让民众在今后陆续清还。
为此,截止2010年底,电力局代替民众承担的电费总额将约为27亿5,000万铢。如果能源监管委员会决议在2011年首季保持FT电费不变,不随着实际成本调减,将使该部份积欠电费可在2011年首季偿还完毕,但是取决于委员会的决定。
电力局预测,2010年电力消耗量年比将增长10%,最高达2万4,009百万瓦,比预估数字增加达1,300百万瓦,估计2011年电力消耗量将接近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率,升幅约4.5%。
素塔还透露,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通过决议,为稳定电力供应,决定修改短期开发电力计划。由于原预测2014年电力储备量将减剩9%,按正常规定电力储备量不应低于15%,因此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指示泰国电力局加紧建造汪内4电厂、乍纳2电厂及北帕纳空2电厂。同时还须增加向民营发电厂收购电力达1,500百万瓦,按原规定在2015-2019年期间收购量仅2,000百万瓦。
另一方面,委员会还指示泰国电力局加紧扩建电力输送系统,以增加向民营发电厂收购电力,促使2014年的电力储备量从9%增加至15%,并在2019年进一步提高到21-22%。电力局承认,要实现以上计划的目标非常沉重,电力局必须尽快落实投资计划,否则将影响今后电力稳定的供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