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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可能实行电站现代化改造投资回收机制

日期:2010-12-01    来源:驻俄罗斯联邦经商参处子站  作者:驻俄罗斯联邦经商参处子站

国际电力网

2010
12/0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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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俄罗斯 电站 回收机制

  据俄《生意人报》11月29日报道, 俄政府副总理谢钦表示,政府有必要制定老电站现代化改造投资的回收机制。在现有的电力市场条件下,只能保证投资者在新建电站时收回投资,主要通过装机容量供应合同来保证收回投资,按合同规定,新建机组在运行的前十年可获得稳定和较高的电费收入,能保障投资者收回71-100%的投资和运营开支。但政府目前尚未就老电站更新改造的投资回收机制做出相应的规定。谢钦称,现有老电站的设备损耗程度已达到70%,因此机组的现代化改造是俄电力行业改革的目标之一,目前正在同电力市场委员会(负责调节电力批发和零售市场)讨论建立电站更新改造投资回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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