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十五”计划的实施效果不很理想,二氧化硫排放量和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等控制目标未能实现。其中,能源消费的超常规增长和火电行业的快速发展是导致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的主要原因。这是4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在新闻通气会上通报的。
据介绍,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549万吨(初步统计数据),超过总量控制目标(1800万吨)749万吨;比2000年(1995万吨)增加了约27%。
根据中国环境规划院的分析报告,影响二氧化硫控制目标完成的原因有:首先,能源消费超常规增长,导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失控。“十五”期间的能源需求弹性系数实际达到1.6,是预测值的4倍。2005年全国能源消费量达22.2亿吨标准煤,比2000年增长了55.2%。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8.9%,能源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 据称,火电行业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2000年,我国火电装机2.38亿千瓦,消耗煤炭5.8亿吨。2005年,火电装机达到5.08亿千瓦,消耗煤炭11.1亿吨。
其次,脱硫项目建设滞后于总量控制要求。“十五”期间,火电行业的脱硫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进展不理想,计划要求削减105万吨二氧化硫(约合新运行3500多万千瓦的火电脱硫机组)的任务只完成约70%(“十五”新投运的脱硫机组只有约2400万千瓦),脱硫项目的安排大大滞后于总量控制目标的需求。
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影响了脱硫工作。“十五”期间,国家未能在国债和环保补助金上对火电脱硫项目给予足够的支持,在大部分地区也未能对现役火电机组脱硫的上网电价予以落实,造成老机组脱硫建设缓慢和运行效率低下。
第三,电厂脱硫建设和运行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在脱硫市场突然剧烈膨胀的情况下,市场运作不够规范,造成脱硫工程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许多脱硫项目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