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实现综合应用节能技术,达到每年可以少建一座30万千瓦发电厂的目标,更好地开展“节能降耗”的技术服务,上海市电力公司技术与发展中心在跟踪、分析和评估节能新技术的同时,对公司已成功实施的典型节能项目也进行回顾和总结。
上海市电力公司通过走访,了解到青浦淀山湖真丝针织厂已成功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进行了节能降耗改造,该项目由上海南区节电公司与青浦供电分公司合作完成。项目的成功实施,实现了电力公司实施EMC模式投资社会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工程的零突破。该项目规模虽小,但从项目立项到节能效益分享的过程中涉及多个环节,一些实际数据和方法对进一步推广EMC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淀山湖针织厂的EMC实施内容选定为绿色照明改造,厂内照明设备集中,全年用灯时间不低于3720小时。原照明系统存在消耗功率较高、系统光效低、常温启动较慢(5-10秒)、低温启动较难、以及频闪较严重等问题。
通过采用四项节电技术对1350盏灯进行改造后,该厂的节电量达到改造前耗电量的45-50%。照明回路功率因数由0.45提高到0.95,照明电流下降70%,既减少了线路损耗,灯具发热下降后也相应减少了空调耗能。改造后照明设备启动在1秒内完成、电压启动下限降低至180伏、无频闪、无交流噪音,发光稳定等。
该厂用电夏季(7-9月)日平均电价为0.92元,非夏季(10-6月)日平均电价为0.822元,全年平均电价为0.851元。项目选用了20盏灯分成两组,一组不改造,另一组进行节电改造后作为监测样板。通过实测和比对计算,单灯节电率大于18瓦,按1350盏灯开灯14小时/天计,每月节电量为10206度。
虽然EMC模式非常适合节能改造项目,但其“先投资后回收”的方法,使企业因支付的节能费无法计入成本和难以计提折旧等原因,而缺乏积极性。为了克服支付方式的瓶颈,本项目所采用的“产品租赁回购支付法”新模式值得借鉴。项目节电目标是每灯节电300度,每灯平均电价0.85元/度,收益255元;每灯129.23元收取费用可包括设备投资、合同期内维护费用和项目回报,多余收益归用户。在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完成后,用户户分36个月对1350盏灯进行回购,前18个月用户每月支付5745.6元,后18个月用户每月支付5594.4元。用户看到实际减少的电费帐单而对节电收益认可,收费方式由每月查表催缴改为用户每半年主动支付一次,全部投入费用在3年内回收,项目回报率达30%以上。
通过电力营销手段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用户提供节能降耗服务,在技术和经济手段方面都是可行的。采用分组比对的监控方式让用户充分认识到节电潜力,并帮助用户从运营需要和支付性价比等角度进行能源审计,最终双方达成EMC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实现了电力系统在此领域的突破。
上海市电力公司主动提供节能增效服务或许在短期内会影响售电量增长,但从国家倡导资源合理利用和构建节约性社会的大局出发,具有深远意义。技术与发展中心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如何优化EMC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通过增加电力服务的技术附加值获得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为电力营销创造新的手段。类似淀山湖针织厂这样的加工企业在上海地区有很多,通过规模化节能改造工程,将大大推动节能减排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