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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将被分配配额 新能源并网瓶颈有望缓解

日期:2010-10-27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刘伟勋

国际电力网

2010
10/2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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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网 新能源

  我国新能源高速发展中出现的并网瓶颈,有望随着对电网企业实施配额制而得到缓解。

  目前政府部门已经明确,将对电网企业实行配额制,以促进新能源尤其是风电上网。国家能源局一位官员表示,在一些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将对电力系统接纳风能的比例提出明确目标,要把消纳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作为电网企业的责任。

  这一表态意味着电网企业将在新能源并网上承担强制性的量化配额指标,并成为考核其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此前,政府部门对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没有做出强制要求,相应的补偿和激励措施也不够到位,被认为是电网在接纳新能源入网方面缺乏积极性,导致并网困难和限电严重的深层次原因。

  最近几年,我国新能源尤其是风能快速扩张,电网的瓶颈因素开始显现。最主要的表现是,一些已建成的风电场无法及时并网,一些已并网的风电场,则时常被电网限电。一个存有争议的数据是,由于无法并网运行,截至2009年底,我国1/3的风电机组处于闲置状态。

  令人忧虑的是,我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大规模发展后,也很可能面临风电发展中出现的并网挑战。

  国家能源局官员表示,新能源并网与电力系统运行存在的矛盾,既有认识方面的原因,也有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原因,需要采取综合性的措施逐步解决。对电网企业实施配额制,就是举措之一。

  所谓配额制,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配给电网公司,要求其在收购的电力中有一定比例的电量来自可再生能源;另一种是配给发电企业,要求其全部发电量中有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量。

  此前,我国曾在一些规划和规章中提出过配额制的概念,例如2007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首次对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定强制性市场份额目标:规定到2010 年和2020 年,大电网覆盖地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网总发电量中的比例分别达到1%和3%以上;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投资者,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权益装机总容量应分别达到其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和8%以上。

  近期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提出,“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对新能源的配额制一直没有实施。消息人士称,新能源配额制将写入能源行业的“十二五”规划中,《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管理办法》也在制定中。现在距离启动实施配额制,已经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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