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4月5日发布《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6)》。《报告》约3.2万字,分引言、电力工业运行及市场秩序、电力监管职责履行情况三大部分。《报告》重点从保障电力安全、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贯彻方针政策等四个方面,详尽阐述了2006年度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如何评价目前我国的电力市场结构,《报告》作出了这样的基本判断:我国电力工业正由传统的垂直一体化垄断结构向竞争性市场结构转变,电力市场正在发育之中。
在发电环节,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2200万千瓦,居世界第二位。其中水电12857万千瓦,占总容量的20.67%;火电48405万千瓦,占总容量的77.82%;核电685万千瓦,占总容量的1.10%;风力发电187万千瓦,占总容量的0.30%;生物质能等其他发电66万千瓦,占总容量的0.11%。这个环节的主要特点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并且初步形成了竞争格局。
目前,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各类发电企业4000余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约占90%。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中央直属5大发电集团约占装机总量的38.79%;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等其它中央发电企业约占总装机容量的10%;地方发电企业占总装机容量的45%;民营和外资发电企业占总装机容量的6.21%。
输电环节的特点是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分别占全国超高压电网的80%和20%。
《报告》显示,目前全国从事省级输电业务的企业31家,跨省输电业务的企业6家。截止到2006年底,两大电网总资产约为15110亿元,其中国家电网公司约为12141亿元,南方电网公司约为2969亿元。全国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28.15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98131万千伏安。
按所有制形式划分,供电企业主要分中央国有和地方国有。中央国有主要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拥有的供电企业;地方国有主要为内蒙古、陕西、山西等地方电力企业和水利系统管理的供电企业;此外,还有林垦、油田和煤矿等系统拥有的自发自供企业。截至2005年底,全国户通电率为99.20%。全国3211家地、县级供电企业中,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直供直属的1196家,控股或代管的1353家,地方独立的662家。
据此,《报告》将供电环节的特点概括为:两大电网公司寡头垄断,约占县级售电量的89%。普遍服务未完全实现,城乡与地区差异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