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9日讯(记者朱津津)今日,发改委就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拟分为三档。纵观我国电价的总体情况,并对照国外居民的电价水平之后,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居民电价远低于国外,工业电价也已居于世界中等偏下水平。
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国销售电价整体水平仍然较低。由于能源价格持续上涨,欧洲各国2003年--2009年间,工业电价年均上涨约10.47%,居民电价年均上涨约8.05%。自2004年以来,我国销售电价共调整6次,累计每千瓦时上调13.43分钱,年均上涨约4%。
另外,我国工业电价居世界中等偏下水平。2009年我国工业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0.56元。据统计,同期美国、日本、英国等27个国家和地区平均为每千瓦时0.118美元,我国工业电价约为上述国家平均值的69%,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分地区比较,为欧洲国家平均水平的60%,为日本、韩国的52%和140%,为美国的120%。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居民电价也远低于国外。2009年,我国居民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0.48元。据统计,上述27个国家和地区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约为1.53,而我国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只有0.87。
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国际比较表
单位;美元/千瓦时
事实上,阶梯电价早已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之后,出于抑制能源消耗、促进节约、维护公平的目的,部分国家对居民用电实行了阶梯电价政策,其中包括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伊朗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有些国家还将阶梯电价执行范围扩大到工业、商业等用电户。多数国家采取阶梯式递增电价的形式。国外居民阶梯式电价一般分为3-6档。其中,最低档居民基本用电需求量,发达国家设定较高,发展中国家设定较低,如美国新泽西州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0千瓦时,日本为120千瓦时,香港地区为200千瓦时,印度、埃及为50千瓦时。目前,我国浙江、四川、福建3个省份也已对“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