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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陈德铭:国家再次提高发电准入门槛

日期:2007-04-02    来源:商务部  作者:商务部

国际电力网

2007
04/02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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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改委 陈德铭 国家 提高 发电 准入门槛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德铭5日通过国家发改委网站透露,今后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将不得新建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汽式燃煤机组。这是中国首次对30万千瓦火电机组说“不”。
  据业内人士告诉介绍,纯凝汽式燃煤机组是指单纯用于发电的燃煤机组。它与热电联产的发电机组相区别,即如果一个发电项目不带供热功能,按新政策,它须是30万千瓦以上的发电机。
  发电机功率越大,效率就越高,能耗越小。2000年左右,中国提出不再发展12.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这次又提出淘汰30万千瓦以下纯凝汽式燃煤机组,从某种意义上说明了中国电力行业的进步。据介绍,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发展30万千瓦火电机组,大约在90年代,这一个机型成为主力机型。随着技术进步,目前中国主力发电机型升级为60万千瓦。去年开始,单机100万千瓦的火电机组也逐渐投入运营。
  抬高电力项目上马门槛,是电力工业“上大压小”的又一个措施。去年,中国发电装机总容量超6亿千瓦,全国拉闸限电大幅减少。在电力相对富余情况下,启动“上大压小”,目的是进一步促进节能工作。
  据报道,随着电力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其自身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问题日益突出。2006年,发电用原煤超过12亿吨,是煤炭消费总量的一半,排放的二氧化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54%。中国火力发电能耗高、污染重的主要原因是结构“小型化”。从污染物排放看,2005年,小火电机组排放的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分别占到电力行业总排放量的35%和52%。
  陈德铭表示,为了鼓励小火电机组关停,各地可以确定一个“关停补偿期”,继续适度安排发电量计划,关停机组可将发电量计划有偿转让给大机组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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